天津上調並統一城鄉標準最低工資
    2008-03-13        來源:上海證券報
  天津上調並統一最低工資標準。從4月1日起,全市所有用人單位支付員工的工資將不能少於每人每月820元。
  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介紹,這是天津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來,首次不再分城鄉設置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
  一直以來,天津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和平、塘沽等區,與以農業為主的薊縣等區縣,分別執行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2007年,兩個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740元和每人每月720元。經過今年調整,天津所有區縣將統一執行每人每月820元、每小時4.7元的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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