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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環保核查意見將作為證監會受理申請的必備條件之一,昨日環保總局發布的《關於加強上市公司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公布了這一消息,該《意見》也被稱為“綠色證券指導意見”。 環保總局環境規劃院研究員蔣洪強指出,針對重污染行業企業上市的環保工作,《意見》做了更細化的規定。未來公司申請首發上市或再融資時,環保核查將變成強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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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總局昨日公布了綠色證券指導意見,環保核查意見將成為證監會受理申請的必備條件之一。資料圖片 | 環保借道資本市場
《意見》要求對從事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行業及跨省經營的“雙高”行業(13類重污染行業)的公司申請首發上市或再融資的,必鬚根據環保總局的規定進行環保核查。 此前,《關於重污染行業生産經營公司IPO申請申報文件的通知》就曾規定,“重污染行業生産經營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中應當提供國家環保總局的核查意見;未取得環保核查意見的,不受理申請。” “證監會的文件針對所有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並不僅僅針對高污染行業的環保信息。”蔣洪強&&,“《意見》更有針對性。” 他還指出,有關環保的經濟政策中,生態補償和排污費等進展較快,但資本市場方面一直髮展較慢,原因在於這一領域比較新,基礎並不好。而這次公布的《意見》推動了這一領域的進展。 除了強制性的環保核查,《意見》還提出環保總局將同證監會探索建立上市公司環境監管的協調與信息通報機制,拓寬公眾參與環境監督的途徑。上市公司的環境信息披露,將分為強制公開和自願公開兩種形式。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産生較大影響且與環境保護相關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説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産生的影響。 此外,環保總局還將選擇“雙高”産業板塊開展上市公司環境績效評估試點,發布上市公司年度環境績效指數及排名情況,以便廣大股民對上市公司的環境表現進行有效的甄別監督。
金融手段多元化
實際上,在此之前,環保總局已連續兩周&&有關綠色經濟的指導政策和工作總結,其中包括綠色信貸和綠色保險,加上綠色證券成為三大環境經濟政策。環保總局&&,將從今年起逐步完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除三大環境經濟政策外,還包括環境稅、生態補償、綠色貿易、區域流域環境補償機制、排污權交易等。 針對綠色證券,潘岳&&,限制污染企業過度擴張除加大環保執法監督力度之外,還應運用成熟的市場手段,從限制其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兩個方面實現。“對於前者,主要思路是通過鼓勵並引導商業銀行落實綠色信貸政策來實現;對於後者,主要是實行綠色證券政策,重點加大融資後環境監管,調控其將資本市場上融得的資金真正用於有利於企業的綠色發展。” 潘岳介紹,2007年下半年,環保總局就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重污染行業生産經營公司申請上市或再融資環境保護核查工作的通知》,《通知》發布以來,對10家存在嚴重違反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發生過重大污染事件、主要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以及核查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公司,做出了不予通過或暫緩通過上市核查的決定。 而通過2007年“區域限批”,大唐國際、華能國際、華電國際、國電電力等上市企業的股價表現都弱於市場,石化、造紙、醫藥等行業的股價也受到一定影響,給股民帶來了投資風險。“因此,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環保核查,並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社會責任,披露環境信息,不僅可以促進上市公司改進環境表現,更有助於保護投資者利益。”他&&。
政策實施尚存阻力
儘管政策出發點良好,但與綠色信貸、綠色保險一樣,綠色證券也可能面臨不叫座的局面。 潘岳指出,目前中國的資本市場環境准入機制尚未成熟,上市公司環保監管依然缺乏,導致某些“雙高”企業或利用投資者資金繼續擴大污染,或在成功融資後不兌現環保承諾,環境事故與環境違法行為屢屢發生。在國家宏觀調控和節能減排政策不斷強化的大趨勢下,潛伏着較大的資本風險,並在一定程度上轉嫁給投資者。 也有分析人士認為,如果環保信息披露沒有成為強制措施,該政策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到底有多大還是一個未知數。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對自身環境信息的披露還很不到位。據了解,2006年的上市公司年報中,僅有50%的公司進行了環境信息披露,且絕大多數披露都是定性描述,有用信息量小,一些受到環境行政處罰的公司也未及時披露,無法滿足股民的需求。 另一方面,從綠色信貸的執行情況來看,由於相當多的中小型污染企業採取民間融資或自籌資金的方式獲取資金,基本上不向金融機構貸款;同時,一些地方環保部門發布的企業環境違法信息針對性不強,地方對高污染企業存在保護主義等現實情況都阻礙了綠色信貸順利實施。 綠色保險則面臨着另一種尷尬,儘管該險種適合範圍很廣,但不具備強制執行的可行性,一些大型企業對其是否能滿足環境風險保障需求還有所顧慮,另一些小型企業則對此並不感興趣。 社科院環境與發展中心主任研究員鄭易生認為,通過金融手段解決環保問題是十分必要的。而環保問題所面臨的阻礙,並非只體現在金融政策領域,不論是地方保護主義還是人們環保意識淡漠的問題,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決的,還需要進一步改變激勵機制、利益機制等。 名詞解釋 三同時制度: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包括小型建設項目)、技術改造、自然開發項目,以及可能對環境造成損害的其他工程項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設施和其他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