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玻璃行業准入條件10日起實施
    2007-09-11    高建鋒    來源:中國證券報
  國家發改委昨日(10日)發布的公告&&,各有關部門在對平板玻璃建設項目核準、土地審批、信貸融資等工作中要以自昨日起實施的《平板玻璃行業准入條件》為依據。
  《准入條件》要求,對産能較為集中的東部沿海和中部地區嚴格限制新上平板玻璃項目,重點進行現有生産線的技術改造和升級,新建僅限於發展特殊品種的優質浮法玻璃生産線。為提高建線檔次和規模效益,提高産業集中度,新建浮法線應主要依託現有國家重點支持的大型企業集團,其他新建項目原則上不予批准。
  新建或改建平板玻璃項目整體技術和裝備水平應接近國際先進水平,生産線熔窯規模應在500T/D以上(超薄線除外),熔窯設計窯齡在8年以上。同時,要嚴格限制新建普通浮法玻璃項目,淘汰落後的平拉生産工藝。
  《准入條件》&&,新建或改建平板玻璃項目投産前,要經省級及以上投資、建設、土地、環保、安全生産、勞動衞生、質檢等行政主管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按照准入條件及相關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不符合准入條件的平板玻璃新建或改建項目,投資管理部門不得核準;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辦理供地手續;環保部門不得批准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電力部門依法停止供電。依法撤銷或責令關閉的企業,要及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和登出登記。
  此外,國家發展改革委定期公告符合准入條件的平板玻璃生産企業名單,實行社會監督、動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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