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火車票將納入稅務部門發票管理
2007-07-31 來源:北京日報
昨日(30日),由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報送國務院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全文經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向社會公布,其中規定,各類專業發票將全部歸由稅務部門統一管理。
根據現行辦法,國有的金融、郵電、鐵路、民用航空和水上運輸等單位的專業發票(如客票、貨票、機票等)由各行業主管部門自行管理。目前在實際執行中,公路內河貨運、電信、保險等單位的專業發票已由稅務部門統一管理,而民用航空、金融等單位的專業發票正在逐步向稅務機關統一主管過渡。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