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夏至”行動痛擊跨國盜版
    2007-07-26    石國勝    來源:《人民日報》2007-07-26 5版

  7月6日至16日,短短10天時間,中國公安機關與美國聯邦調查局開展代號為“夏至”的聯合行動,成功破獲兩起特大跨國生産、銷售盜版軟體的犯罪案件。
  7月24日,公安部公布了這兩起大案的案情,一條跨國製造、 銷售盜版軟體的鏈條浮出水面。
  “‘夏至’行動查獲的盜版軟體品質之高、包裝之精美,十分罕見。”據了解,此次中美聯合執法行動是目前全球打擊高品質軟體盜版活動中最大、最成功的執法行動。
  目前,兩案情況仍在進一步偵查中。據介紹,“夏至”行動中,中國公安機關緝捕犯罪嫌疑人25名,繳獲盜版母碟22張,盜版Vista、Office2007、Norton Systemworks等軟體光盤、真品證書(COA)、防偽標籤等共計36萬張(件),凍結、查封涉案資金、車輛、房産等價值6000余萬元人民幣。同時,美國聯邦調查局已經執行了24項搜查令和資産扣押令,查獲價值200多萬美元的盜版軟體,扣押了超過70萬美元的資産,對犯罪嫌疑人的緝捕行動將在美國國內逐步展開。

中美警方互通情報,跨國盜版犯罪露出了“狐狸尾巴”

  2006年初,中國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獲得線索:馬某等人在上海從事販賣盜版光盤犯罪活動,於是立即指令上海市公安機關立案偵辦。
  經過數月縝密偵查,公安機關摸清馬某團夥的全部成員及其活動情況,發現該團夥與美國境內的犯罪嫌疑人密切勾結,已形成一個跨地區、跨國家的犯罪集團。隨後,中國公安部致函美國聯邦調查局駐北京辦公室,向美方通報了案情和線索,並請求美方開展聯合調查。
  2006年10月,美國聯邦調查局也向中國公安部反映,美聯邦調查局洛杉磯辦公室在調查美國國內一盜版犯罪集團的過程中,發現中國廣東省深圳市王某、車某等人涉嫌大量生産、銷售盜版軟體,請求中方予以協助。
  根據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命令,廣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深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開始對王某、車某團夥的盜版犯罪活動進行偵查。
  2007年3月,中國公安部派代表團訪問美國司法部,決定建立中美知識産權刑事執法工作組,採取聯合執法行動等方式,嚴厲打擊跨國侵犯知識産權犯罪活動。
  “夏至”行動即是該工作組確定的重點聯合行動之一,打擊目標是位於中國上海、廣東以及美國境內的盜版犯罪團夥。在雙方聯絡官的大力協助下,偵查員相互提供了大量情報信息和犯罪證據。

25名犯罪嫌疑人被捕;美方認為“夏至”是一個非常好的範例

  2007年6月,美國聯邦調查局派探員來華。7月6日至16日,在公安部的統一指揮下,“夏至”行動在中國上海、廣東、北京等地同時展開。
  廣東省公安廳、深圳市公安局、東莞市公安局協同行動,抓獲王某、車某、肖某等1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查處盜版光盤生産、包裝、銷售窩點6處。經鑒定、清點,行動中共繳獲22張盜版軟體母盤,其中8張正品母盤每張的價值在1560萬元人民幣左右,盜版美國微軟公司的Vista、WindowsXP、Office2007等軟體光盤70386張,軟體真品證書(COA)235934份,説明書、包裝盒、防偽標籤6萬餘件,以及盜版設備、原材料等。
  經查,王某夥同肖某等人非法刻製、生産盜版軟體母碟、光碟,製作了大量軟體鑒定書、防偽標籤、激光薄膜。車某等人則主要負責盜版光盤銷售,他們通過互聯網發布盜版軟體信息,以每張幾十元至幾百元不等的價格向美國、英國、以色列、澳大利亞等國家不法分子和客戶銷售盜版軟體光盤。
  與此同時,在上海,公安機關抓獲馬某、李某、於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同時凍結了馬某犯罪團夥的涉案資金400余萬元、房産5處,繳獲美國賽門鐵克、蘋果公司159個品種的軟體樣碟、14張光盤外觀印製膠片、20台電腦。
  公安機關介紹,犯罪嫌疑人馬某是個“海歸”,曾在美國生活,2003年2月因銷售盜版軟體被紐約警方通緝。潛逃回國後,馬某更改姓名,並在上海市設立多家公司為掩護,繼續從事盜版犯罪活動。
  馬某在中國境內糾集於某、李某等人利用互聯網發布盜版軟體信息,以只有正版軟體約1/10的價格向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銷售盜版軟體,並夥同美國不法分子在洛杉磯等地設立了多家公司,進行郵遞、運輸盜版軟體等犯罪活動。
  美國聯邦調查局駐北京辦公室法務專員韓德士先生認為,這次美中在案件方面所進行的合作很成功,確立了一個非常好的範例。犯罪分子現在的組織形式和犯罪手段日益複雜,雙方必須加強國際方面的合作。

盜版生産線全部來自國外,公安部建議全球範圍內跟蹤備案

  “侵犯知識産權犯罪是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問題。”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高峰介紹説,不同國家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結,進行跨國跨境犯罪,體現出侵犯知識産權犯罪全球化、專業化、隱蔽化等特徵,對各國執法活動提出了新的挑戰。
  “針對假冒盜版犯罪活動在世界各國猖獗氾濫這一國際化問題,中國公安機關高度重視與各有關國際組織、執法機構的執法交流與合作,嚴厲打擊跨國侵犯知識産權犯罪活動。”高峰説。
  據介紹,知識産權犯罪和毒品犯罪非常相似。正如毒品犯罪中間的易制毒化學品一樣,在知識産權犯罪中也有一種易制假設備,如盜版生産線,既可以用於正常的光盤生産,又可以用於侵權光盤的生産。這些生産線無一例外都來自國外。為此,我國一直呼籲,國際社會在光盤生産線的問題上應像管控易制毒化學品一樣,對易制假設備建立起一種跟蹤備案溝通制度。
  高峰認為,國際社會或者相關國家、企業在反盜版上要承擔起應有的責任。如果世界各國的光盤生産企業能夠建立起全球範圍的跟蹤備案制度,那麼犯罪成本將會大幅提高,犯罪難度也會大大提高,對於警方跟蹤易制假設備也會提供相當的便利,以提高打擊力度和效能。
  對於打擊知識産權犯罪的國際合作形勢,高峰説,目前中國執法部門和美國執法部門合作得最有效,對於其他國家,我國也一直持一種開放的、積極的姿態。
  高峰坦言,“合作中的最大的障礙,就是國與國之間法律制度的不同。正是因為這些障礙,使執法成本、執法效率受到了一定的影響。”他同時&&,只要通過合作,以專業的精神面對這些問題,障礙都是可以克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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