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大學生低保”何以閒置
    2007-05-10    記者:耿建擴 傅春秘    來源:《光明日報》2007-05-10 2版
  本報訊 記者從秦皇島市民政局了解到,去年6月中組部等14個部委聯合下發《關於切實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到當年9月1日未能就業的應屆大學畢業生,符合低保條件的可到當地低保部門申請領取低保金。迄今,秦皇島市民政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科竟沒有見到一名大學生前來申請這項專門低保金。
  根據通知精神,高校畢業生因短期無法就業或就業後仍有困難的,民政部門要及時按有關規定為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臨時救助。條件是:有秦皇島市(鎮)常住非農業戶口,且在該市行政區域內居住,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據悉,目前秦皇島市城鎮低保發放率達到了100%,做到了應保盡保,而且對已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危重病人、老年人、重度殘疾人、單親家庭成員、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根據實際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增發20%、25%、30%不等的低保金,遠遠高於國家標準,這使得能夠享受到“大學生低保”人群的範圍大大縮小。
  記者在秦皇島市勞動力市場採訪時發現,燕山大學和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等幾所高校的畢業生中有一大部分人還不知道有這項政策。一位名叫王壘的畢業生説:“就算知道這項政策,我也不會考慮申請低保,靠社會的錢養活,會被人們笑話,太沒有‘面子’,自尊心受不了。”而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的一名女大學畢業生卻説:“‘大學生低保’金額太少,隨便到哪個飯店洗個盤子、端個菜什麼的,就比‘低保金’多多了。”她&&,如果上完四年大學,再去申請領取低保金,就是否定自己。
  對此,有關人士認為,把符合條件的大學畢業生納入低保範圍,體現了國家對貧困家庭大學畢業生的關懷。大學畢業生特別是困難生應該衝破傳統觀念,放下架子,在享受這一優惠政策的同時,注重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多渠道積極尋找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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