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師資格決不“降格以求”
    2007-03-29    記者:李菁瑩    來源:《中國青年報》2007-03-29 6版
    本報南昌3月28日電 “今年教師資格的認定會更嚴格,准入門檻會更高”,江西省教育廳副廳長王佔銘向媒體通報2007年全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政策時,預測今年教師資格認定通過率僅有60%,低於往年10多個百分點。
    要取得教師資格,必須符合四大條件:身份條件、思想品德條件、學歷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條件。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的人員,如果沒有取得高等學校教育專業類碩士學位,或沒有獲得《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必須參加補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大專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且沒有達到相關學歷者,被排除在外,不能參加這兩門考試。
    對於社會普遍關心的鄉村民辦教師的資格認證問題,王佔銘副廳長解釋,對新加入教師隊伍者一定要嚴格,決不降格以求;對那些在鄉村執教多年、卻不符合相關申請條件的人員,要不斷加強對他們的培訓,提高他們的素質,但資格認定不會對他們破格或考試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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