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實施3年稅款優惠6億多元
    2007-01-23    記者:李爭平    來源:《經濟日報》2007-01-23 5版
    2006年是CEPA實施以來的第3個年頭。記者近日從海關總署獲悉,2006年內地進口香港、澳門CEPA貨物總值分別為4.4億美元、110.3萬美元,比上年分別增長了55.9%、12.1%;稅款優惠3.2億元人民幣、126.3萬元人民幣,比上年分別增長了54.2%、26.3%。 
    據海關統計,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自2004年1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內地累計進口香港、澳門CEPA貨物8.7億美元、232萬美元,稅款優惠6.2億元人民幣、239.9萬元人民幣。
    隨着CEPA貨物進口平穩遞增,CEPA政策惠及産業也日益廣泛,貨物品種多樣。2006年,內地進口香港CEPA貨物涉及醫藥、化工、塑料橡膠製品、紡織品、食品、金屬製品和機電等230個《稅則》稅號。其中,履帶式鑽機、載客電梯等機械産品首次受惠進口,進口貨值最大仍是藥品、着色料等香港傳統優勢産品,佔進口總值的44.5%。同時,內地進口澳門CEPA貨物涉及紡織原料及服裝、精煉銅箔、墨水、色帶、塑膠袋、食品等23個《稅則》稅號,其中紡織類貨物受惠進口值最大,佔進口總值的61.8%。 
    到目前為止,香港、澳門分別有297家、26家企業生産的貨物享受到CEPA零關稅優惠。如今,在內地市場上銷售的港澳産品越來越多,香港原産的棉紡原料、塑料原料、金屬合金板和澳門原産的銅箔已成為內地部分地區生産加工企業的穩定供應源。 
    為確保CEPA有效落實,各地海關積極推廣各項區域通關改革,推動實施“規範和簡化轉關監管”模式、跨關區“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方式,為CEPA營造了便利高效通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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