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用地政策與産業政策聯動機制已建立
    2006-12-19    本報記者:於祥明    來源:《上海證券報》2006-12-19 9版
  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日前聯合發布實施2006年版《限制用地項目目錄》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用地政策與産業政策的聯動機制已經建立,用地政策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調控作用。
  記者:列出限制、禁止用地目錄的依據和原則是什麼?
  負責人:這次制定《限制目錄》和《禁止目錄》,以國務院批准發布的《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為基礎,同時注重實用性,力求範圍明確,限制條件簡明,便於地方理解和操作。
  記者:據了解,新用地目錄與1999年&&的供地目錄有很大區別,主要在哪些方面進行了調整?
  負責人:新目錄是一個全新的目錄。1999年&&的目錄依據的産業政策比較分散。新目錄則主要依據國家發改委2005年頒佈的《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更符合國家的産業政策。如電力行業部分項目被列入限制用地項目目錄,鋼鐵行業部分項目被列入禁止用地項目目錄。
  新目錄突出體現了嚴格保護耕地的原則,體現了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如別墅類房地産開發項目、高爾夫球場項目等6個項目被列入禁止用地項目等。
  此外,2006年新目錄規定更加明細。《限制目錄》涉及農林業、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和化工、鋼鐵、有色金屬等14個行業112小類項目。《禁止目錄》涉及鋼鐵、有色金屬、黃金、煤炭、石油天然氣和化工等15個行業96類項目。
  記者:新目錄&&的意義何在?今後是否還會有變化?
  負責人:2003年以來,我國國民經濟連續3年保持兩位數的增長,呈現了較快的發展態勢。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了投資增長過快、信貸投放過度、一些地方盲目投資、低水平重復建設現象突出等問題。在土地使用中,也相應出現了亂佔濫用耕地、違規設立開發區、建設用地數量增長過快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黨中央、國務院及時採取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措施,並提出要嚴把信貸、土地兩個閘門,管好管住“地根”,積極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
  《限制目錄》和《禁止目錄》的&&,對鞏固宏觀調控成果,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推進土地節約和集約利用,促進國民經濟平穩又好又快發展,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兩個目錄是嚴把土地“閘門”、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制定的重要依據之一是國家産業政策。因此,國家産業政策調整時,兩個目錄也會作相應調整。今後,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根據宏觀調控的需要,依據《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國家産業政策、土地供應政策,適時修訂《限制目錄》和《禁止目錄》。可以説,用地政策與産業政策的聯動機制已經建立,用地政策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調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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