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旅客住酒店要先看《入住須知》
    2009-03-11    記者:葉健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太原電 針對當地頻頻出現的住宿類投訴,太原市消協日前發布今年第2號消費警示,提醒旅客出門在外住酒店要先看《入住須知》,沒看清相關細則就結賬,結果是難免吃虧。
  太原市消協提醒消費者,在出外旅行住酒店時要注意:住宿登記時,一定要認真閱讀《入住須知》,填寫好住房登記表,約定好相關事項,並告知離店日期;注意酒店是否有明示條款,明示必須是在經營者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之前明示,而不是在事後告知,其目的是讓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前就有基本的了解。因此,消費者在入住時一定注意大堂或收費單、總台等處是否張貼有相關規定。
  太原市消協提醒消費者,在發生消費行為後,一定要保存好有關證據。發生糾紛後,可及時與經營者協商或向消協投訴、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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