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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12 記者:王炳坤 陳光明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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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瀋陽電
花錢辦卡容易,可中途因故想要轉讓或暫停使用會員卡就麻煩了,因為商家可能要收取一筆可觀的服務費。日前記者採訪了解到,一些商家對會員卡收取高額附加費,讓顧客頗為煩惱。 鞍山市張女士日前就碰上了會員卡附加費。張女士前不久在鞍山市鐵東區某健身中心辦了一張實名制的年卡,最近因工作太忙沒時間去健身,因此想把這張卡轉讓給一位朋友。日前,她和朋友按照健身中心的規定,前去辦理轉讓更名手續,沒想到健身中心卻要收取200元的“轉卡費”。為此張女士頗為氣憤地對記者説:“商家收點服務費是可以理解的,但只是在電腦裏改了一下個人信息,有必要收那麼多錢嗎?” 記者調查發現,隨着會員卡在很多消費場所普及,會員卡出現的丟失、暫停、轉讓等情況也越來越多。這些情況下發生的停卡費、挂失費、更名費等附加費用,也常常遭到消費者抱怨。在鞍山市站前附近一家大型美容院做美容的市民趙女士説,前陣子她的會員卡丟了,美容院收了她50元的挂失費,“一張卡的成本,最高也不過10塊錢!” 鞍山市消費者協會權益保護部相關負責人&&,當有必要暫停、挂失、轉讓會員卡時,商家收取一定的服務費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但收取的金額應該與其成本支出相對等。如果商家的收費行為沒有明確寫進消費合同裏,那麼就違反了《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消費者有權拒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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