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傢具要讓商家在發票上註明材質
    2008-10-15    作者:宋景軍 付鵬飛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呼和浩特電 內蒙古赤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傢具時要讓商家提供材質檢測報告,並在發票上註明傢具材質,以免上當受騙。
  據赤峰市民毛先生介紹,今年8月,他在市區的一家傢具店買了一張桌子,當時商家介紹説是小葉紫檀的,於是他就花了800元買下了,可經內行鑒定,桌子並非小葉紫檀的。拿出説明書一看,上面根本沒有寫着材料是小葉紫檀的。
  據赤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介紹,今年9月1日,國家施行的《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具標準》中明確規定:紅木傢具要實行“明示消費”,必須有固定金屬標誌而非一般一揭即落的紙質商標;傢具的銷售標籤也一定要標明木材種類名稱、樹木名稱的拉丁文、輔料、木材産地、質量等級、塗料、規格等。
  質監部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傢具時,一定要求商家提供傢具材質的檢測報告,同時要求商家在發票上註明傢具材質,以免上當受騙。消費者如發現商家在銷售中不“明示消費”,可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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