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買單後消費”陷阱頻現
    2008-04-07    本報記者:馮雷    來源:經濟參考報

  一些健身場館的管理水平參差不齊,消費者在辦預付卡時應謹慎。本報記者:覺果 攝

  美容卡、擦鞋卡、健身卡,目前一些服務性行業很流行“預付款消費”,消費者交錢辦卡可以有相應的優惠,商家也可以預收資金,積累更多的實力提供更完善的服務。事實上,因相關部門缺乏監管,消費者未做到理性消費,加之維權較難,預付款有時難免落入“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的陷阱。

從“天花亂墜”到“一肚怨氣”

  去年5月,在瀋陽做公務員的祝女士與愛人楊先生在步行街散步時,被一家“浩沙健身會館”貼出的辦年卡優惠招牌吸引。在服務人員的陪同下,參觀了健身大廳,裏邊的健身器材一應俱全,人不多而且環境優雅,而辦年卡的費用也相對便宜。在服務員天花亂墜的講解下,祝女士與楊先生滿心歡喜的以每張999元的價格辦了兩張年卡。
  他們真正拿卡去健身時,卻發現那裏人越來越多,大家都在健身器材前排隊等候。更難受的是,等到健身完了衝澡時,人更是多得受不了。“整個浴室裏人擠人,感覺像是煮餃子。衝個澡得兩個多小時才能輪得上,更衣室裏的汗臭味讓人作嘔!”楊先生想起這些就生氣。
  夫妻兩人去了三次就再也無法忍受,就向會館提出退卡。可服務員卻拉下臉來説:“不到一千元的年卡就這個消費水平,當初也是你們自願的!”楊先生和祝女士只能把這股怨氣往肚裏咽。
  無獨有偶。記者今年初在瀋陽大潤發超市地下停車場停車時,恰遇到一位車主向超市管理人員質問,敘述他在這個地下停車場曾辦理了一張洗車卡,而現在這家洗車店卻人去店空,打原來的電話也無人接聽。
  遼寧省消費者協會去年也頻繁接到類似投訴:消費者劉某等人於2006年在瀋陽某家美容院辦理貴賓卡並預存了價值不等的費用,2007年8月突然發現該美容院已轉讓,現美容院的老闆拒絕接受持卡消費。至於賠償的事情,美容院也以各種理由推脫。
  經營者為了能獲取固定、高額的利益,千方百計向消費者發放各種貴賓卡、優惠卡,而其中不少企業因各種原因瞬間蒸發,給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

預付款消費成投訴熱點

  遼寧省消費者協會對去年受理的投訴情況統計分析後發現,“預付款消費”由於經常出現中止消費退款難、信譽質量保證難、虛假承諾兌現難、企業變更履約難、攜款逃逸追款難等問題,正成為消費者的一大投訴熱點。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經營者在進行“預付款消費”的促銷手段時,常常租用知名度較高的商廈場地提供服務,博取消費者的信任,給出非常誘人的優惠措施吸引消費者,收款後不與消費者簽訂合同,只用一張優惠卡來代替,且優惠卡背面往往有一些不平等的條約。由於部分經營者不依法履行義務,導致不少消費者在預付款消費時其合法權益屢受侵害。

維權難縱容商家頻設騙局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誠實信譽的原則。當消費者不需該項服務時,經營者則有義務退還預先收取的款項的餘額。然而,事實上商家退款的卻寥寥無幾。
  在頻繁收到消費者的相關投訴後,消費者協會專家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進行預付款消費時,一定要經過深思熟慮,預付錢款前要慎重,簽訂合同時要提防陷阱。
  對已經發生的欺詐行為,消費者協會有時也是無能為力。瀋陽市消協副秘書長李彬説:“如果出現商家騙錢後卷鋪蓋走人的情況,應該追究其刑事責任,然而要調查取證太難了,僅是查營業執照這一項,就必須要有法院、公安、工商等幾個部門介入,而夠不夠立案的條件還很難説。”他同時坦言,目前相關的行政部門管理力度也難以跟上。
  記者致電遼寧省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接電話的姚女士説,目前工商部門還沒有處理過類似的糾紛,具體怎麼處理也不好説。記者再三詢問,她解釋説,如果接到投訴,工商部門採取的措施也就是對商家罰款,消費者自身權益仍然無法保護,只能由消費者自己通過法律渠道解決,而對於商家攜款潛逃,只能由公安部門處理了。
  而高訴訟成本也成了阻礙消費者維權的門檻。“訴訟費、聘請律師的代理費,僅這些在瀋陽最低也得3000元,再加上立案、送達、開庭、調查、結案,整個過程要浪費大量時間和精力,這些訴訟成本往往大大高於辦卡損失,所以以個人的名義訴訟確實不划算。”律師劉璇説,雖然她們的律師事務所也接到過相關的諮詢,但往往僅是諮詢而已,目前在遼寧還沒有聽説有相關的訴訟案件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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