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時度假”有陷阱 接受服務需謹慎
    2008-03-19    記者:陸敏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目前,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遇到“分時度假”這樣一種消費形式,同時由於“分時度假”銷售過程中的一些陷阱,也引發了諸多消費糾紛。在315到來之際,北京市消協發布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注意防範打着“分時度假”旗號的消費陷阱。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再次提示消費者:“分時度假”需謹慎,深思熟慮再簽約。一是理智對待,謹慎選擇。有關人士指出,“分時度假”是高端消費産品,如果沒有足夠的經濟收入,不宜介入。
  二是仔細閱讀合同條款,謹慎簽約。如對分時度假企業相關簽證承諾、機票、餐飲、投資回報等問題要求企業在合同中明確作出規定,並要求經營者將相關口頭承諾寫入合同。
  三是警惕公司破産風險。“分時度假”採取會員制的方式,最長時間為40年,最短也是5年,一旦經營者倒閉破産,消費者要考慮這種預期消費風險。
  四是建議相關行政主管單位加強監管,盡快&&相關法規,以便更好的規範市場,加強行業自律,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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