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用完了”可能是商家的逃稅手段
    2007-09-05    記者:曹健 邵海軍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銀川電 “發票用完了,你下次再過來拿吧。”在消費過程中,消費者經常可以遇到這樣的藉口。記者日前的一次消費經歷顯示,“發票用完了”可能是商家的逃稅手段,消費者應明辨,避免被商家“忽悠”。
  日前,記者和朋友到一家飯館吃飯。吃完飯付錢時,記者索要發票,老闆告知:“發票沒有了,給你打點折,183元給180元吧。”
  此店由於距離記者家較近,記者已在此消費10次以上。然而,每次老闆都以“發票已經用完了,下次過來再給”為藉口拒絕給發票。記者決心非得行使自己的權利要發票,於是記者回答:“不行,我把錢給足了,你就應該給我發票。”
  “是不是要報銷啊?那行,發票給你。”説完,老闆給了記者一張發票。
  可記者仔細一看,這竟然是一張其它飯館的發票,且刮獎處都已經刮開。
  “不行,這發票不是你們這店的。”
  “反正都是報賬,哪的不都是一樣。兄弟,何必較真了!今天沒有發票了,要不,我給你少算四塊錢。”
  “不行,我們要發票就是為了讓你把稅繳上。”這次記者較了真。又磨蹭了半天,老闆終於從抽屜裏拿出一疊發票,極不情願地給記者把發票撕上。最後,記者和朋友臨走時,老闆滿腹怨氣地説了一句:“吃一個飯,還吃得這麼慪氣。”
  “到底是誰慪氣?索要發票是消費者的權力,依法繳稅是商家的義務。如果商家依法納稅,何來慪氣之事!”記者想到。
  通過此事,記者提醒消費者,當心商家“發票用完了”的逃稅手段。由於消費者很少會較真,當商家以“發票用完了,下次再過來拿”或者以打折為藉口拒絕給發票時,消費者很少會下次再過來索取或者會同意打折,於是“發票用完了”成為商家屢試不爽的逃稅手段。實際上,不少商家並不是沒有發票了,而只是不想給。因此,此時消費者應多堅持,讓商家不能輕易逃稅。
  相關稿件
海南:買“高露潔”牙膏中大獎是騙局 2007-09-05
北京紅木傢具消費糾紛漸成調解新難點 2007-09-05
兩萬家企業納入“産品質量監管網” 2007-09-05
中消協警示:預付費式消費存在風險 2007-08-31
多部門將開展“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 2007-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