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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25 楊金志 嚴劍漪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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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上海電
把泰國貨標成日本貨,把食品到期日期標成生産日期,沃爾瑪華東百貨有限公司因此被消費者魯先生告上法庭。日前,上海浦東新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沃爾瑪存在欺詐行為,要求其向魯先生“退一賠一”購物款。
2006年12月22日,魯先生前往位於上海浦東的一家沃爾瑪超市購買獅王品牌的美白牙粉10盒,花色餅乾10聽,共計1187元。這兩種産品上沒有中文標識的生産廠家、産地以及進口情況等信息,只有加貼的中文標識。魯先生購買之後,意外地發現這些中文標識都是錯誤的:美白牙粉産品上加貼的中文標識顯示産地為日本,但是産品本身的日文標識卻顯示原産地為泰國;花色餅乾外包裝加貼的中文標示顯示“生産日期見包裝”,但商品本身的英文標示則是“到期日期見包裝”。
魯先生在法庭上&&,沃爾瑪作為世界上最大的連鎖零售商,其公開銷售違法産品,偽造産地以及生産日期,違反了産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故其向沃爾瑪提出了“退一賠一”的要求。魯先生還&&,他已經食用三聽餅乾,對此他不要求退貨,但仍要求賠償。
被告沃爾瑪公司則辯稱,這些商品不存在中文標識和實際情況不一致的情況;沃爾瑪在商品銷售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行為和主觀故意,其銷售的是合格産品;魯先生的購買行為並非消費行為。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已有證據顯示,沃爾瑪銷售産品的相關中文標籤與産品本身的實際標注不符,同時,沃爾瑪向魯先生銷售的餅乾已超過了産品本身標注的相關食用日期,也構成欺詐。由此,法院判決沃爾瑪退還魯先生購物款人民幣920.6元(扣除三聽餅乾的購物款)並賠償1187元。一審判決後沃爾瑪不服,已於21日提起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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