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訂購機票應當及時核實票面信息
    2007-04-06    記者:劉浦泉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北京電 近日,北京一名消費者在一家機票代售點購買機票,登機時才發現機票上的姓名與身份證不符,結果無法登機,只得在機場另行購買機票。消費者認為是代售點的責任,要求對方退票並賠償直接損失,而對方卻拖延解決。
  據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消費者協會2日發布的消費者投訴分析公示,類似這樣因姓名與證件不符導致無法登機的案例時有發生,特別是隨着電子機票的啟用,有關票務問題的投訴有所增加。3月份,僅“12315”熱線就受理票務問題投訴18件,比去年同期增長五倍。投訴內容主要集中在多收票款、無故取消機票、退票收取手續費等方面。
  有關人士提醒消費者,應選擇正規的票務代理,事先了解訂購電子機票的方式和流程,並多方核實票價折扣,切勿貪圖票價低,輕信“黑代理”,以免票款被騙。同時,採用電話、網絡等形式訂票時,最好提前拿到票據憑條,並核實票面信息正誤。此外,還應事先了解所訂機票是否存在可改簽、變更或退票等使用限制條件,避免在機場發生爭議,耽誤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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