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布汽車銷售行業八大霸王條款
    2007-03-07    記者:王傳真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深圳3月6日電 深圳市工商局和深圳市消委會6日通過當地媒體向社會公布了汽車銷售行業中存在的八大“霸王條款”。
  這八大“霸王條款”是:逾期不提車不退首付款,車輛的所有權歸供貨方所有;車主不能損壞賣方品牌,買方不得移去所購車輛上的徽章、商標等標誌;最終解釋權歸廠家;廠家有權隨時對説明書中設備作出改動或改進,改動恕不另行通知;須在指定點維修汽車,否則廠家不承擔責任;對易損件不承擔質量責任;保修期指定銷售零部件;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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