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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國家質檢總局日前對電動自行車及車用電池産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産品抽樣合格率分別為73.8%和77.1%。
此次共抽查了天津、江蘇、浙江、上海、山東、廣東、四川等七個省、市部分企業生産的産品。抽查結果表明,大型企業的産品質量繼續保持較高水平,産品抽樣合格率均超過90%,而小型企業的産品質量問題較多,整車抽樣合格率為65.7%,車用蓄電池抽樣合格率僅為58%。
整車抽查主要發現六大問題,一是最高車速超標。國家標准將最高車速限定在20km/h以下,抽查中有部分産品的最高車速超標,有的産品最高車速接近25km/h;二是車架/前叉組合件振動強度達不到標準要求;三是腳蹬間隙不合格;四是鞍座調節夾緊強度達不到標準要求;五是把立管靜負荷不合格;六是欠壓過流保護功能不合格。
車用蓄電池抽查主要質量問題有:2h率容量不足(2h率容量是考核電池在常溫環境下的使用性能,&&電池工作時的放電時間);-10℃低溫容量達不到標準要求;過充電性能不好;外形尺寸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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