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准設立安徽合肥出口加工區
    2010-07-14    作者:心宇    來源:上海證券報

    國務院日前正式批准設立安徽合肥出口加工區,目前該省擁有蕪湖、合肥兩個出口加工區。
    出口加工區是具有“境內關外”功能的海關監管特殊封閉區域,具有獨特的政策優勢、通關優勢和環境優勢,是我國目前政策最優惠、管理最簡便、經濟最開放的海關監管特定區域,區內企業可以享受銷售國産設備物資退免稅、出口貨物免稅等優惠政策。迄今為止,國務院已批准設立出口加工區60個。
    安徽省政府自2008年便向國務院申請設立合肥出口加工區。據相關數據顯示,2009年,合肥的外貿進出口總值達64.3億美元,進出口值在中部省會城市位列第二。加工貿易和外貿出口比較優勢,以及良好的區位優勢和基礎條件,是合肥申報出口加工區的優勢條件。
    安徽合肥出口加工區選址位於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南部,毗鄰建設中的派河港,規劃面積1.42平方公里,將按“一年建設、二年起步,三年上規模”的目標和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辦法進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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