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靠邊站
《我不是教你詐②》:工商社會處世篇
    2010-06-18        來源:經濟參考網

    不懂得工作倫理,在不該説話的時候説話、不該做主的時候做主,是社會新鮮人常犯的毛病。

    “糟了!糟了!”王經理放下電話,就叫了起來,“那家便宜的東西,根本不合規格,還是原來林老闆的好。”狠狠捶了一下桌:子,“可是,我怎麼那麼糊塗,寫信把他臭罵一頓,還罵他是騙子,這下麻煩了!”
    “是啊!”秘書張小姐轉身站起來,“我那時候不是説嗎?要您先冷靜冷靜,再寫信,您不聽啊!”
    “都怪我在氣頭上,想這小子過去一定騙了我,要不然別人怎麼那樣便宜。”王經理來回踱着步子,指了指電話,“把電話告訴我,我親自打過去道歉!”
    秘書一笑,走到王經理桌前:“不用了!告訴您,那封信我根本沒寄。”
    “沒寄?”
    “對!”張小姐笑吟吟地説。
    “嗯……”王經理坐了下來,如釋重負,停了半晌,又突然抬頭,“可是我當時不是叫你立刻發出嗎?”
    “是啊!但我猜到您會後悔,所以壓下了。”張小姐轉過身、歪着頭笑笑。
    “壓了三個禮拜?”
    “對!您沒想到吧?”
    “我是沒想到。”王經理低下頭去,翻記事本,“可是,我叫你發,你怎麼能壓?那麼最近發南美的那幾封信,你也壓了?”
    “我沒壓。”張小姐臉上更亮麗了,“我知道什麼該發,什麼不該發……”
    “你做主,還是我做主?”沒想到王經理居然霍地站起來,沉聲問。
    張小姐呆住了,眼眶一下濕了,兩行淚水滾落,顫抖着、哭着喊:“我,我做錯了嗎?”
    “你做錯了!”王經理斬釘截鐵地説。
    張小姐被記了一個小過,是偷偷記的,公司裏沒人知道。但是好心沒好報、一肚子委屈的張小姐,再也不願意伺候這位“是非不分”的主管。
    她跑去孫經理的辦公室訴苦,希望調到孫經理的部門。
    “不急!不急!”孫經理笑笑,“我會處理。”
    隔兩天,果然做了處理,張小姐一大早就接到一份緊急通知。
    打開通知,她臉色蒼白地坐下。
    張小姐被解雇了。

    想一想

    看完這個故事,你有什麼感想?
    這是個“不是人”的公司?王經理不是人,孫經理也不是人,明明張秘書救了公司,他們居然非但不感激,還恩將仇報,對不對?
    如果説“對”,你就錯了!
    正如王經理説的——“你做主,還是我做主?”
    假使一個秘書,可以不聽命令,自由心證地把主管要她立刻發的信,壓下三個禮拜不發,她豈不成了主管?如果有這樣的“黑箱作業”,以後交代她做事,誰能放心?
    再進一步説,自己部門的事,跑去跟別的部門主管抱怨,這工作的忠誠又在哪?
    如果孫經理收了她,能不跟王經理“對上”?而且哪位主管不會想:“今天她背着主管,來向我告狀,改天她會不會倒戈,又跟別人告我一狀?”
    所以張小姐不但錯,而且錯大了,她非但錯在不懂人性,更錯在不懂工作倫理。
    有一位在日商公司工作的女孩子對我説:
     “那些日本主管最假了。白天上班的時候,道貌岸然,可是下班後去PUB,三杯下肚,就好像變了個人,完全沒了主管的樣子,跟我們下面這些人又唱又叫。”很鄙夷地一笑,“但是第二天,在電梯裏碰到了,跟他輕鬆打招呼,他又恢復了死相。”
    這年輕小姐就是不懂“公是公、私是私”的道理。主管下班請客,一擲千金,不代表你吃中飯、買便當,就能跟他不分賬。老闆私下送你一個精美的記事本,不代表你可以把公司的鉛筆、橡皮帶回家。
    這又使我想起一件事:
    有個雜誌社給我作專訪,出刊後,先送了一本給我,因為寫得相當好,圖片和編排也很講究,我心想可以送一本給朋友,再多帶一本回紐約,就打電話給雜誌社主編,請她多給我兩本。
    主編不在,是一位小姐接的。
    “麻煩你轉告主編,我希望多要兩本這期的雜誌。”我對她説。
    “這個啊,沒問題!您派個人過來拿就成了。”小姐爽快地説。
    我立刻派人過去,把雜誌拿回來。
    可是,跟着就接到主編的電話:
    “對不起!劉先生,您來電話的時候我不在,雜誌收到了吧?我特別多送了兩本,一共四本。”停了一下,她又説,“可是,對不起啊!我想知道是我們公司的哪位小姐,説您可以立刻派人過來拿。”
    我愣了一下,説:“有問題嗎?”
    “當然沒問題,您要十本都沒問題,我只是對工作倫理進行一種考核。”
    我沒有告訴她是誰,據説她還是查出來,作了處分。
    事後,我常想,她何必這麼計較呢?她計較最少有三個原因。
    一、既然我找她要書,過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觸、採訪,屬下就該轉告,而不該代她做主。
    二、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話,賣給我的面子,被別人莫名其妙地賣了。
    三、好像送雜誌不稀奇,小事一樁,人人能做主。結果,連公司産品的價值,都被貶低了。
    不懂得工作倫理,在不該説話的時候説話、不該做主的時候做主,是社會新鮮人常犯的毛病。
    你必須知道,無論你幫老闆管了多少事情,也無論老闆多糊塗,甚至依賴你,到了沒你在,他連電話都不會撥的程度。
    他畢竟還是你的老闆,也畢竟還是他做主。
    出了錯,他最先承擔。有面子,也該由他來賣。
    此外,你必須知道,老闆永遠是向着老闆,就算在工作上對立,在立場上也一致。如同記者平常搶新聞,誰也不讓誰。但是哪天有人打了記者,所有記者都會團結起來,槍口朝外。
    所以,一個不忠於自己主管的職員,很難得到別的主管欣賞。當你賣面子,&&自己有辦法,偷偷把自己公司的消息告訴別人,即使他得了好處,也不會尊重你,只可能竊笑説:“這人最沒城府,以後找他下手。”
    他甚至會拿你的“傻”,來告誡自己的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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