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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3-23 作者:潘潔 來源:國際金融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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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消息稱,杭州打算實行土地信託制,以鄉鎮為單位組建土地信託中心(土地銀行),構築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信息服務&&,開展土地流轉服務,採取扶持政策,擴大試點範圍。 記者了解到,在新農村建設中,農村自身資金外流和主流金融機構惜貸造成了農業資金短缺。當前,儘管土地流轉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於農業生産成本高、農民進城務工增多等原因,土地拋荒仍普遍存在。 “如果用行政手段向農民租用土地,再以土地入股經營或包給其他個人或法人單位經營,使這種流轉成為‘反租倒包’,顯然是農民不願接受的。”中國人民大學信託與基金研究所會員、信託金融專家楊民全説,而信託公司卻能以信託模式“扶持”農業。 那麼,信託公司具體應該怎麼做?楊民全介紹,首先,信託公司選擇合適的融資項目。“信託公司可以與相關農村經濟主管機構合作,選擇一批存在融資需求、盈利潛力好、項目方治理較規範的實業項目。” “其次,針對選定的目標項目,根據融資方式、融資金額、融資期限、融資成本等,為融資項目設計相應的信託方案。例如,對於融資金額較小的項目,可以將其與同類項目集合打包的方式,形成信託融資産品;對於風險偏高的項目,可以通過內外部信用增級,如設置抵押物、採取外部擔保等方式,將風險降低。” “最後,利用自身積累的投資者資源,或者借助代理推介機構,採取單一資金信託、集合資金信託、財産信託等方式,向資金供應方進行項目私募推介,為項目籌集資金。”楊民全説。 此外,記者了解到,信託公司也可以通過股權融資的方式,參與到農産品加工企業的運營管理中,利用自身更接近金融市場的優勢,為企業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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