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別被PEG給忽悠了
    2009-10-13    蘇培科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創業板首批10家公司平均發行市盈率高達55倍,遠遠高于中小板。估計這10家公司的開盤市盈率可能會衝到100倍左右。那麼,這樣的價格是否合理呢?
  中國創業板定價和估值沒有先例可循,只能參照中小板的方法。所以也不知道這10家公司的發行價是怎麼估出來的?希望相關機構能夠簡單明瞭地公布其估值方法,以證明自己不是在投機炒作股價。
  對于創業板估值,有人説創業企業普遍具有非線性成長規律和業績波動性大的特徵,不能再延續以往的市盈率(P/E)和市凈率(P/B)等常用的相對估值指標,應該加進增長率因素,以彌補市盈率對企業動態成長性估計不足的缺陷。于是,很多人照搬照抄地建議採用PEG估值法,即“PEG=(每股市價/每股盈利)/(每股年度增長預測值)”,是市盈率和收益增長率之比。但是PEG估值法就一定能夠彌補缺陷?適合中國的創業板嗎?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PEG的根本用意不是用來預測未來。PEG法是彼得林奇的發明,他是據此來選股,當某只股票PEG小于1時有可能被低估,當PEG大于1時説明該股被高估,而此法也僅僅只是一個試錯的依據。而且PEG法只適用于原利潤基礎穩定的公司,而周期性行業和項目類公司等不適合PEG估值法。實際上PEG法也是一種過往業績和趨勢分析法。但是,我們知道創新型企業的賣點都是全新的盈利模式和新的生存法則,而且成立年限較短,既往收益記錄的參照性不強。以此來衡量股票價格和價值則誤差可能較大。因為歷史數據雖然確定性高,但前瞻性較弱,而預測數據雖然前瞻性強,但不確定性較高。況且,既往收益記錄的意義僅僅在于它預示著未來收益狀況可能出現的變化,未必能成為未來收益率的判斷根據。其中商業周期、宏觀經濟背景、運營模式和企業家團隊的變動等都是重要的影響因素。還有經濟學中的邊際收益遞減和競爭加劇等法則表明,任何陡峭的增長曲線都會逐漸趨平,就看轉折點在什麼時候。近期,筆者與一些中小企業主溝通時發現,很多人認為中國的大部分企業轉折點就在上市後,尤其是一些有原罪、非正常化快速成長和“包裝上市”的企業,都想通過上市來“金蟬脫殼”。當然,也不乏有一些有野心的企業家想通過資本市場來成長為偉大的企業,但企業家的良心很難用PEG算出來。目前國內資本市場的現實是,很多公司為了實現上市,經常在過往的業績中“摻水”,直到瞞不住的時候再一次性追溯調整,所以用PEG來估值有很大的風險。
  其實,全球各個創業板市場都有估值困惑,只是成熟市場在IPO定價時適當貼現了未來的不確定性。那麼,中國的創業板在估值時究竟應該貼現哪些因素?
  筆者認為首先得加進風險溢價,只有這樣才能避免“短炒毀市”。實際上此次創業板定價已經結合了成長性,所以在估值時就不能再期望更高。畢竟創業板盤子小、流動性弱。如果定價相對合理,不是特別離譜,一、二級市場價差很小,則可以鼓勵一些投資者長期持有,而忽略暫時的流通性。可是,創業型企業的未來充滿著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要鼓勵長期持有,就相當于長期冒險,因此企業的成長與投資者的投資回報要呈一致性。定價時應該加入時間因素,首次定價應該貼現一部分未來的不確定性,應該考慮“負成長”的風險,而不是一味叫賣“正成長性”。
  其次,創業板企業大多處于成長期,規模小、經營穩定性差,宏觀經濟狀況良好時可以爆發式增長,一旦宏觀經濟出現減速或衰退,最先面臨經營風險或破産的就是中小企業,因為他們缺乏足夠的抗風險能力。全球金融海嘯後,中國倒掉了大量的中小企業,現存的中小企業仍然面臨著産能過剩環境的挑戰。況且很多中小民營企業的資訊不對稱現象更加嚴重,如果一些創業板企業資訊披露不充分,一旦被監管層發現,則有直接退市的可能,最終受害的還是投資者。因此,投資者在購買創業板股票時和投資銀行保薦人在定價時,一定要考慮這些不確定性導致的風險。
  筆者建議投資者最好使用自己最熟悉的估值方法,選擇能看懂的公司,還可以根據不同的情形隨時加入一些體現不確定因素的變數,靈活運用。比如,神舟泰岳曾是在中小板排隊等候IPO的企業,其數據和材料經過一番整改後,現在卻成了創業板中的“大王”,賣價和融資額遠遠超過了當初的中小板IPO計劃。這樣的企業用中小板的估值方法也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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