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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在香港的任何一家銀行有存款,那過不了幾天就會有人上門為你推銷他們的産品,我們在香港的分所律師都有類似經歷。”內地一家著名律師事務所的國際訴訟部合夥人律師向記者透露。 確實,在內地投資者對富豪折戟高風險金融衍生品的案例感到觸目驚心之時,事實卻告訴我們,香港每天都在發生這種高風險的對賭交易,每家在港的外資行都在極力推銷這些“金融毒品”。“3月份的時候我會見了一位香港的大客戶,他跟我提起了一種我聞所未聞的金融産品,即投資者在二級市場購買一定數量的滙豐銀行H股,同時與銀行約定,如果3月31日當日滙豐銀行收盤價站在40港元之上,銀行則需要向投資者支付一筆年化約8%的利息,反之投資者既要向銀行支付一大筆利息,又得承擔二級市場中股價的損失。”這位合夥人律師介紹。 據一位從事金融衍生品訴訟的駐港律師&&,香港金融業發展非常迅速,也比較激進,類似的高風險産品在港可謂遍地都是,也並不排除再次以各種形式滲入內地的可能性。“這些産品大多是2007年推出的,因為在此之前國際證券和大宗商品市場漲勢良好,對行情的美好嚮往和對金錢的渴望推升了這波産品的發行以及最後投資者的巨虧。”和內地銀行不同的是,外資銀行均非常重視中間業務,而由於香港金融監管的寬鬆環境,類似“渦輪”、“孖展”等高風險金融衍生品也被設計成了銀行理財産品。“但是有些産品不適合中國國情,正如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此前的觀點,我們更加需要一些簡單、看得懂和需要的産品。”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霍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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