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煙消費稅最高提至56% 財政每年或多徵600億元
    2009-06-25        來源:新文化報

    批發環節首增5%從價稅

    金融危機影響下,我國財政收入今年1~5月份以來接連出現下滑,為了適當增加財政收入,完善煙産品消費稅制度,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期對煙産品消費稅政策重新進行了調整。
    一方面,甲、乙類捲煙的消費稅的從價稅率分別由原來的45%、30%調高至56%和36%,而兩個不同稅率徵收標準的界定也由原來的以每標準條捲煙調撥價(相當於出廠價)50元為分界點調整為以70元為分界點。另一方面,在捲煙批發環節首次加徵一道從價稅,稅率為5%。

    生産環節利潤大減

    “為了保證將此次煙産品消費稅調整落實到位,公司生産的各牌號規格捲煙格都普遍調低了,加上稅率的調高,企業等於讓出很大一塊利潤上繳給國家財政。”雲南紅塔集團某分公司負責銷售的張經理已經聽到了一些來自公司的消息。
    張經理給記者一起算了一筆賬。以“軟玉溪”捲煙為例:以前的調撥價是138元/條,調整完後是134元/條。現在每條價格降了4元錢,每箱捲煙為250條,那一整箱軟玉溪就等於少收入1000元。按每條138元原稅率45%計算,每條繳稅62.1元;按每條134元56%新稅率計算則繳稅75.04元,新稅率每條煙比原來多繳稅約13元。照此計算,廠家每生産一箱軟玉溪要比原來多繳利稅“1000(元)+13(元)250(條)=4250(元)。”該廠軟玉溪年産量約為40萬箱,只此一種牌號捲煙規格,每年就將為國家財政增加稅收17億元,“而這部分恰恰就是煙草生産廠家所減少的利潤。”

    財政每年或多徵600億

    “受金融危機影響,今年我國經濟形勢不好,國家財政收入減少。此次調整煙産品的消費稅從價稅率實際上是煙草行業內部利益和國家利益之間的一次調整。説白了,就是‘利轉稅’,原來多餘的利潤部分都化為國家稅收了。”採訪中,煙草專賣部門的一位負責人透露,此次煙産品消費稅從價稅率的調整,體現的是工業生産和商業銷售兩個環節利潤的減少。“來自國務院相關會議方面消息稱,此次調整將為國家稅收每年增加500多億元,但據我們煙草行業內部財務數據統計,由利潤轉為稅收的部分可能在600多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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