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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東新區10日公布《浦東新區設立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試行辦法》。根據此辦法,浦東新區將成為國內首個允許外資風險投資(VC)和私募股權投資(PE)等境外股權投資資本,以“股權投資管理”身份,進行合法登記註冊的地區。 根據試行辦法,受股權投資企業委託、以股權投資管理為主要經營業務的境外金融機構,都可在浦東新區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註冊成為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註冊的行業名錶述為“股權投資管理”,註冊資本不應低於200萬美元。 為控制金融風險,浦東新區規定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至少擁有一個投資者,此投資者或其關聯實體的經營範圍需涵蓋股權投資或股權投資管理業務。此外,這類企業在申請設立時,應當擁有兩名以上具有兩年以上從事股權投資或股權投資管理業務經歷、同時又有兩年以上高級管理職務任職經歷的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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