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創業實現村村有大學生目標的實施方案》
    2009-04-13        來源:經濟參考報

    被聘用任為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的高校本科畢業生

  ——各區縣有關鄉鎮政府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3年。期滿後可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意願續簽合同。

  ——對非北京生源北京高校畢業生聘用兩年連續考核合格者,按接收非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的有關規定與程式上報市人事局批準後,檔案、戶口轉至工作區縣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

  ——3年合同期滿考核合格且具有北京市國家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證書的,如用人單位需要,經面試合格,可優先錄用為北京市國家公務員;進入事業單位的,可按同類人員的標準確定工資待遇;表現優秀的,按照一定的條件和程式,可列為副處級後備幹部,為鄉鎮和基層政權建設培養領導人才。

  ——工作滿兩年經考核合格報考研究生的,入學考試總分加10分,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3年合同期滿並做出突出貢獻的,可推薦免試入學。

(北京市委組織部2005年12月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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