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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03 作者:於兵兵 來源:上海證券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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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如果個人出租自有産權的商用房,其面臨的稅費成本將在兩周內有重大調整,從最高達到租金20%以上的多稅種累加稅負,降至12%的綜合徵收率。而這一次調整是相關稅費自去年12月1日起從5%增加至逾20%後,快速反向下調。“這一大起大落的背後是樓市刺激政策與地方稅收壓力之間的深層矛盾,其最後徵收標準的制定是考慮到兩方面壓力,做出了一定平衡。”相關市場人士&&。 1月23日,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公布《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意見共15條,其中第7條內容是“調整房屋租賃稅收管理方式,對個人出租非住房應繳納的各項稅費制定綜合徵收率。” “很奇怪,《意見》中並未介紹綜合徵收率到底是多少,也沒有介紹此前的徵收方式是怎樣。”一位北京房地産業內人士稱。 2月2日下午,記者從北京地産局稅相關工作人員處獲悉,部分個人出租商用房,其需要繳納的綜合徵收率將定為租金總額的12%,比此前的分稅種徵收有大幅下降。“新的執行標准將在兩周內正式公布。”上述工作人員稱。 根據上海證券報調查,北京市關於個人出租非住房的稅費剛剛進行過一次調整。2008年10月15日,北京市地稅局發布237號文件,確定了經營性房屋出租後的租金收入按照分稅種計徵方式計算需要繳納的稅費,具體包括營業稅、城建稅、房産稅等多個稅種。而此前,市場一直按5%的綜合徵收率計徵。根據新的計算方法,市場人士測算房屋所有人的稅負將從原來的5%大幅調整至20%以上。 此文件一出,在北京樓市引起重大反響。在記者獲得的一份完稅憑證上顯示,一套商用房因出租繳納6項稅負,完稅總計超過6500元,佔租金額比例高達24%以上。彼時,北京市地稅局徵管處處長呂興渭公開解釋,去年12月1日起執行的商業房屋租金稅率並不是一個新規定,早在2004年181號文件就已經提出,只是當時沒有明確,此次是明確嚴格徵收。 而包括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在內的地産人士則在北京“兩會”期間呼籲,大幅調高商用房租賃稅費將導致辦公、商業型物業出租成交量大幅下降,因為出租方一定會將稅收成本轉嫁給下家,導致成交受阻。這對鼓勵就業、創業以及拉動消費的宏觀戰略剛好起到負面作用。 “15條意見及時調整了房屋租賃稅收管理方式,對個人出租非住房應繳納的各項稅費制定綜合徵收率,雖然最終執行的稅費綜合徵收率還沒有公布,但我相信這次調整一定會對北京辦公和商業物業的出租,拉動消費、就業和創業起到積極作用。”剛剛休假返京的潘石屹向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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