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燃油稅的啟示
    2008-12-02    顏言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即將在全國范圍內推出的燃油稅,在筆者所在的海南省已經實施了14年。開車到海南的外地司機很容易感受到:海南油價比其他省高;海南沒有過橋過路收費站;海南不收養路費。這種燃油稅的徵收比目前其他省的養路費(等)徵收,有其科學的一面。
  首先,從道理上講,用車少和用車多的人交相同的養路費,對前者是不公平的,固定的養路費有鼓勵多開車的傾向。這樣對車和路的使用效率偏低,加上政府的能源補貼,更增大了資源的浪費和環保的負擔。所以,合理的做法是採用從量稅,即多用車多付費。這一點,海南的司機們的感受可以作證,筆者的司機朋友就很注重用車的效率。
  其次,燃油稅降低了徵稅成本。過去,海南省每年徵收農業稅5000萬元,徵收隊伍1200人,徵收成本耗資2000萬元,實際落入財政的是3000萬元。鮮明的對比是,燃油稅的實施使徵稽工作只需56名人員,就輕松收繳約10億元稅額。
  並且,請注意一個我們無法回避的事實,由于體制的局限,稅收關卡越多、徵收隊伍越大,不僅造成徵收成本越高,還容易滋生腐敗。
  最後,最關鍵的問題是燃油稅率的比例。切記,稅收容易引起資源配置的無效率;對于政府,也不是收稅越多越好。因為稅多到一定量,會抑制經濟發展,使包括稅在內的所有社會收入銳減。那麼,我們的燃油稅稅率多少才合理呢?是參照國內外較低的30%(海南和美國)嗎?筆者以為,恐怕重點不在此,真正的核心在于:稅要體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這意味著徵稅法治化。顯然,這不單單是稅的技術升級能夠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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