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稅慢一點,留出公眾討論時間
    2008-11-21        來源:新京報

    一則關于國內“馬上”開始徵收燃油稅的消息在坊間流傳,並有權威人士言之鑿鑿地表示具體方案已經上報。而來自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消息證實,國家正“抓緊研究”完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實施燃油稅費改革問題。

    的確,自1994年有關部門正式提出開徵燃油稅,到1997年全國人大通過《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費”替代養路費等以來,14年過去了,有關部門一直沒有“擇”到合適的時機出臺燃油稅,以代替各種行政事業收費,亦沒有在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上取得突破性進展。在行政管制和供給壟斷的體制下,成品油價格往往與國際油價背離。于是,燃油稅本身在民眾眼中顯然超越了簡單“稅收”的含義,而是寄托了民眾打破壟斷,享受合理油價等更多期待。
    事實上,就改革本身的邏輯而言,只有在先有合理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之後,燃油稅的推出才有實際意義。但就民眾希望通過燃油稅打破壟斷堅冰的期待而言,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反對燃油稅先于價格機制改革之前出臺。但遺憾的是,對于這個幾乎攸關每個人利益的改革方案,除了個別權威專家的只言片語之外,民眾對其一頭霧水。燃油稅的方案到底是個什麼樣,稅率多少,如何徵收,是否意味著養路費等將被取消,或者那些收費將被取消,民眾的負擔會變輕還是變重等等,我們還沒有答案。這樣的一個事關所有人利益的公共政策,如果在民眾所知甚少的情況下“馬上”出臺,一旦與老百姓的期待相去甚遠,甚至完全是兩碼事,政策的推行將遭遇尷尬。
    石油作為一個壟斷領域和改革的深水區,改革的阻力之大超越想像。涉及大型油企的壟斷地位,更涉及交通等相關部門利益的進退取舍,燃油稅問題確實不是一個簡單的經濟問題,之所以一拖再拖14年,根本的原因不在于技術環節需要探討,而是既得利益方利益的難以平衡。
    正因為如此,在目前的體制下,為對抗既得利益者的幹擾,一個可行的機制就是在公共政策出臺之前讓民眾參與決策和討論的過程。公共政策的第一要義是公平,而公平的邏輯起點則是公開政策的討論過程。燃油稅注定就不是一個關起門來討論的公共政策,惟有讓民眾參與,體現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才能博弈利益階層,形成一個比較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
    在這方面,中國的《物權法》、《勞動合同法》都樹立了民主立法的典范,給民眾一個公平的“參與支點”,這應是目前中國改革首選的公共程式。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建議燃油稅的推出應該從容一些,以便為其合法性體現一個公正的程式,通過某種方式讓民眾參與,這是公共政策為自己建立正義的必要基礎。為此我們建議,一方面,公開方案的內容,如同《物權法》演示給民眾的,讓民眾參與公共政策細節的討論,形成與利益集團足以對抗的公共機制;另一方面,建議全國人大對燃油稅啟動公開的聽證程式。只有公共政策的程式正義得到確保,公共精神充滿決策全程,民眾的參與權和知情權得到保障,其出臺才會真正的眾望所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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