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經驗”當為燃油稅所用
    2008-11-21    趙勇    來源:現代快報

    雖説有幾個部門認為目前燃油稅開徵的問題“太熱、需要降溫”,但發改委有關人士還是給出了燃油稅開徵的最近時間節點:12月1日。至於燃油稅的稅率,權威專家則認為應該在30%-50%之間。(11月20日《21世紀經濟報道》)

    很快開徵燃油稅已經懸念不大,關鍵的問題是:稅率定在多少?燃油稅抵扣的費用有哪些、包不包括過橋過路費?昨天有多家媒體刊文認為,燃油稅開徵的具體方案要經過公眾充分討論,是很有道理的,閉門造“車”很可能會加重車主負擔。
    既然要討論,就要有資料。雖然燃油稅在國外已經成了一種普遍稅種,但國外的經驗很可能會被利益部門以“國情不同”為由擋在門外。因此,國內的經驗會更有説服力,這個經驗,就來自已經開徵了14年燃油附加費的海南省。
    我去過幾次海南,我知道,海南的燃油附加費是包括了過橋過路費的,並不僅僅局限于免掉養路費。從費率來講,海南執行的也是平均30%的低費率,其93號汽油的零售價只比其他地區貴一塊多錢。那麼,海南開徵低費率的燃油附加費以來,真的就出現了專家和利益部門擔心的“收益過低,不夠公路建設還貸”情況嗎?不妨再來看看11月20日《第一財經日報》對海南燃油附加費試點的報道。
    報道中提到,在2007年的一次評估會議上,海南省交通廳的一次發言充分表明了海南燃油附加費的優越性:“在燃油附加費徵收管理條例實施之後,海南的公路收費成本和行政執法成本得到有效縮減。一個具體的例子就是,海南一個省的徵稽系統也僅有56名工作人員,而年收費金額卻近10億元。改革13年,海南的燃油附加費累計徵收已超過70.07億元,年均遞增約15.5%。”
    如果説外國的經驗太遠,不契合國情,那麼,海南燃油附加費試點的成效已經足夠説明問題——低稅率並非不可行,即便是短期內徵收總額有所減少,也可以通過壓縮收費成本和行政執法成本進行彌補。更重要的是,海南的經驗證明:平均30%的稅率完全可以免掉包括過橋過路費在內的種種費用。
    燃油稅開徵迫在眉睫,在大家對稅率和免費範圍莫衷一是的時候,海南省相關部門應該現身説法,介紹徵收經驗,給大家算一筆細賬,讓討論和聽證不至於陷入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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