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錢莊”陽光化或將成為經濟轉型助推器
    2008-11-18    梁丁    來源:荊楚網

    11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副局長劉萍在出席跨國公司CEO圓桌會議時透露,由央行起草的《放貸人條例》草案已經提交國務院法制辦,“民間借貸”有望通過國家立法形式獲得規範。今後,在不非法吸收存款、借貸利率不超過基準利率4倍的前提下,個人有望合法註冊從事放貸業務。

    在此次經濟寒冬中,如何多管齊下,行之有效的進行應對,無疑是應有之義。觀察此前幾次大舉動,可以看出政府也在殫精竭慮的尋找解決之道。然而,此前的地方政府連番救樓市的舉動,説明其對於賣地財政的依賴依然根深蒂固,而對於經濟結構的調整缺乏足夠的認識;而中央政府四萬億的固定投資計劃,在中國當前的稅負水準下,國家通過高稅率徵稅,然後進行強制投資,對於擴大消費,尤其是提升居民的消費信心並沒有多大的幫助,與其説擴大內需,不如説是有抑制內需之嫌。
    在此經濟寒冬中,我們繞不過的一個基本現實是,我們不是沒錢,我們有接近2萬億美元的國家外匯儲備,有超過20萬億的居民儲蓄,還有國家大把的稅收盈餘,甚至還包括高居世界前列,達到百分之二十多,是一般國家兩三倍的政府行政成本。於是,一個根本的問題是,這些錢如何有效率的花出去,應該是決策層首要考慮的問題。
    一個行之有效而且必然將長久有效的思路是,只能將經濟風險寓於一個個的創富主體之中,只有變藏富於國到藏富於民,激活最廣大民眾和中小企業的創業信心和創富能力,我們才能可能熬過此次寒冬,才可能熬過以後可能到來的更大的經濟寒冬。
    眾所周知,在中國當前民眾創業的難度之大,且不説門檻之高,政府課以重稅,單就個人借貸之難,也使得大多個體創富淪為無源之水;而另一個經濟界的大難題,便是中小企業的“貸款難,融資難”這個老大難問題,一遇到經濟形勢的風吹草動,現金流馬上枯竭,很多具備良好發展能力的中小企業就只能坐而等死,這已經在沿海不少地方成為現實。
    現在的格局是,信貸市場完全被銀行壟斷,而銀行對於個人放貸和中小企業的不重視,是有目共睹,如此情形之下,必然導致有所需要的創富個體和中小企業不得不將訴求轉向地下金融市場,無論是“高利貸”,“典當行”,“地下錢莊”等等這些長久以來被視作是犯罪業務的行當,卻真真實實的是門庭若市。且不説這些“犯罪主體”和借貸人和中小企業之間是願打願挨的關係,單説在國家屢屢嚴厲打擊的背景下,卻依然方興未艾,呈現勃勃生機,就可知道其必然是有無比堅實的“市場需要”的!而此次中央政府終於可以轉換思路,變“嚴厲打擊”為“積極規範引導”,使得個人信貸,民間信貸能納入國家法治的範疇,無疑是積極的進步。
    展望未來,“民間借貸”新政或將為中國經濟的持續轉型提供助推力,然而,一個足可憂慮的問題是,放貸許可該如何才能避免成為權力尋租的利器,使之淪為權貴資本的又一斂財之道,如此,可有嚴刑峻法來規避權貴資本逐利的天然衝動,應該是實施《放貸人條例》的基本前提。但願監管層和學界能夠有足夠審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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