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調個稅起徵點是擴大內需題中之義
    2008-11-17    作者:余豐慧     來源:中國網

  11月14日財政部副部長王軍&&,個稅起徵點的問題正在研究,財政部將會根據消費支出和物價的情況,進行綜合研究。(11月15日《新京報》 )

  我們又注意到,同日,經濟學家茅于軾説:“我認為應該提高到8000元。” 我國個人所得稅起徵點1980年確定為800元後,在全社會的強烈呼籲下,打破了26年不變的狀況,于2006年1月1日起調整至1600元,僅過兩年後,自2008年3月1日起又提高到2000元。然而,筆者認為,還有大幅上調的空間。雖然兩年調整了兩次,從28年前的800元調整到了現在的2000元,但是,這種調整是在800元低基數上提高的,並不能説明2000元起徵點就是一個合理和較高的水平。是否合理,也許從1980年開始徵收個人所得稅,確立800元起徵點時能夠説明一些問題。
  28年前,確立800元個稅起徵點時,當時,全社會在崗普通職工平均月收入在50元左右。800元起徵點是在崗職工工資的16倍。記得當時開徵個人所得稅的目的主要在於遏制過高收入,防止貧富差距拉大。因為,那時,人們工資普遍較低,國家沒有把徵收工薪階層個人所得作為稅收的來源之一。如果按照16倍推算, 2007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月均1148元,個人所得稅起徵點應該在18000元左右;按照城鎮職工平均月收入2500元計算,起徵點應該在40000元。
  同時,全球金融危機已經對我國實體經濟帶來了影響,逼迫我們必須轉變經濟拉動方式,切實擴大內需、啟動消費。為此,國家確立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目的在於通過擴大投資、啟動內需,迅速彌補出口下降對我國經濟的影響。這其中切實把消費啟動起來是關鍵,也是長遠之際,更是積極的財政政策題中之義。從消費傾向看,中低收入者消費傾向最為強烈。通過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增強其消費能力;而提高佔比例最大的中等收入者特別是工薪階層(月收入在三千元至一萬元)消費能力,通過減輕其所得稅稅賦是措施之一。因此,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是擴大內需之要求。
  但同時也必須認識到,1980年以800元為起徵點開始徵收個人所得稅後,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居民收入的不斷增加,個人所得稅已經成為我國稅收的重要來源之一。徵收個人所得稅能夠給社會保障事業提供堅實的資金來源,也是發達國家的通用做法,還能培養百姓的納稅意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過高可能影響國家稅收來源,過低可能影響百姓消費、失去調節收入差距過大的功能。因此,筆者認為,個人所得稅起徵點應該為當前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2007年為1148元)的4到5倍為宜,即:5000元左右。
  希望財政部盡快拿出具體意見,在廣泛徵求民眾意見基礎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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