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改革出租車管理體制正當其時
    2008-11-13        來源:新京報

  昨日《人民日報》針對一些城市相繼發生的出租車罷運事件,以《出租車為何“停”下來》為題發表文章,引述專家觀點提出“現有出租車管理模式不合理是導致問題的關鍵”。

  出租車的停運的確給城市運行帶來不便。而幾起罷運事件的原因近乎相同:出租車公司壟斷經營,收取的“份兒錢”太高;黑車多,形成不正當競爭。這些事件折射出了全國很多地方出租車行業管理的共性問題。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被動應對和化解危機辦法,暫時有效但效用有限,而且有可能留下社會隱患。比如,打擊黑車如何解決百姓出行不便,那些司機不能再幹“黑車”了,他們的生計問題如何解決,尤其在目前金融危機、大量人員失業的情況下。
  如何積極處理罷運事件,對於政府來説,是個挑戰,也是個契機。其實,對於全國出租車行業,當前最缺的不是法律,而是有關部門對法律的敬畏和服從,最缺的是嚴格依法管理。《行政許可法》明確規定,市場能夠自行調節的,不必設行政許可。出租車是適合個體經營也是很容易由市場調節的行業,但現有的管理模式,卻把它變成了特許經營:一是配額的總量控制,二是排斥個體的公司化經營。特別是一些城市管理部門和出租車公司有千絲萬縷的&&,導致了出租車行業問題的積重難返。
  國際上,通行的情況是,在制定最基本的準入條件下,所有通過資格考試的出租車司機自由進出,政府和行業管理組織只負責行業監督管理。經過改革開放30年,出租行業計劃經濟管理模式應該而且必須打破。出租車行業的全面市場化,條件已經完全具備:一是出租車駕駛技術和經濟能力的準入門檻都已很低,尤其是購車有了一個成熟的車貸體系;二是放開個體經營,公司經營還是個體經營由市場來決定,問題不會比現在更多,只會更好。
  正如有關專家在接受《人民日報》採訪時所説,“政府部門必須是中立、權威、公正的,而公司也必須是真正市場化競爭,才能保證效率和公平。”本來,是公司還是個體經營,完全可以由市場自由選擇,公司化經營也不是出租車的死敵。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為了獲得品牌競爭優勢,市場可能會自發形成公司。但現在的公司化經營,卻是司機們被公司化,而不是自由主動的公司化。自由市場下的公司,吸引司機和乘客依靠的將是優秀的管理、優質的品牌和服務。
  因此,把出租車行業的配額全面還給市場,是出租車改革的關鍵。因為利益關係,一些地方政府對這樣的改革可能會消極觀望,寧可事後週旋和危機公關,也不拿出決心來主動化解目前出租車的現實困局。這樣的局面需要出租車行業的整體變革,國家主管部門此刻應拿出決心和勇氣,把市場的還給市場,通過自由準入和競爭,實現出租車行業發展、動態的平衡。
  而出租車管理體制出現的問題已經是國內不少城市普遍存在的問題,解決這些問題當然不能等到罷運事件“相逼”,而各種利益關係的存在也使得單個城市的改革面臨諸多困難和壓力,因而,對普遍性的問題,需要全國著眼,由主管部門&&相關指導性意見,循序漸進,逐步推進但方向一致,這樣才能穩妥並徹底解決出租車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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