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運扎堆期待制度化破解之策
    2008-11-12    周東飛    來源:瀟湘晨報

  一輛輛出租車一直被視作流動於城市的美麗音符,這些天在重慶、三亞、甘肅永登等城市,它們卻被無形的魔棒施展了休止的法術。根據媒體的報道,這些城市的出租車罷運或停運了。而罷運的原因也存在讓人驚訝的交集,出租車司機與公司之間利益分配的矛盾糾葛,以及抱怨政府對黑車的打擊不力,基本上都是罷運事件的導火索。

  有觀點認為,先此而爆發的重慶罷運事件,是此後數個城市出現罷運事件的“壞榜樣”。這樣的説法除了調侃意味之外,並不符合客觀實際。“是瘡癤終要出頭”,出租車運營體制中存在的深層矛盾不能永遠被積累掩蓋下去。幾個城市的罷運事件顯然並不經由模仿而産生,同樣的矛盾根源才是構成時間巧合的關鍵。接連出現的罷運事件表明,在一地一策的靈活處置方式之外,尚需制度化破解之道。
  出租車行業的糾紛不是自今日始,在曠日持久的討論中,問題的根源直指政府特許經營過程存在的缺陷。在經營方式上,大部分城市將出租車經營權無償交給出租車公司,再由公司承包給司機個人。這種公司化經營模式帶來的弊病是,它不承擔多少經營風險卻能坐收“份兒錢”的利潤,出租車司機的收入空間被不平等的利益分配比例擠佔。當他們強烈要求提價的時候,不一定是出租車價格明顯過低,反倒有可能只是他們所能爭取來的利益比例過低。這種情形之下的調價,損害的是消費者的利益。至於黑車的猖獗,則是數量管制和行業利潤一推一拉的必然結果。北京的出租車數量多年穩定在6.7萬輛左右,黑車的數量卻已經與此不相上下。
  要從制度層面解決出租車行業危機,就繞不開重新審視公司化經營這道坎兒。在政府與出租車司機之間,是否一定需要出租車公司這一中間環節?或者如果保留出租車公司,能否使其通過改制真正成為權責一致的市場主體?實際上,在純理論的辨析之外,國內外已經有了可供參考的模式。中國出租車經營模式除了弊病最多卻又被普遍推行的上述“北京模式”外,尚有“上海模式”與“溫州模式”。在“上海模式”中,出租車所有權與經營權均歸公司所有,司機與公司之間是雇傭關係。而“溫州模式”恰恰相反,司機個人擁有出租車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在美國紐約,出租車經營權既拍賣給個人,也拍賣給公司,但卻不存在只收份兒錢的公司。
  貿然下結論説,某一種模式就一定是最好的模式,或者就一定能解決當下的問題,顯然不現實。城市政府或更高層面的主管部門,從提供最優質制度公共品的職責出發,也應當儘早審視出租車行業是否存在類似隱患,研究維護出租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制度對策。在這一過程中,一個優質高效的信息交互、訴求表達環境不可或缺。出租車司機、公司、消費者、相關管理部門及相關領域內的專家,都應當充分表達他們的意願或看法,這也是能夠獲取最佳方案的程序要求。
  罷運事件扎堆發生,同樣揭示了一個行業弊病之外的共性問題,那就是利益訴求和回應機制的缺位。罷運可能加快問題的協調和解決,但這是一種成本高昂、負面效應過大的表達和回應方式。中醫講“通則不痛”,如果反映問題的渠道通暢,政府對利益相關方的協調及時,則利益訴求必然不會以罷運的極端形式作為出口。沒有曲突徙薪之備,必招焦頭爛額之禍。這也應該是公共部門得到的一個負面啟示,不要等到事情“鬧大”後才想到去解決,更不能讓人誤解從而形成路徑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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