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罷運,為何看不到調解員身影
    2008-11-12    單士兵     來源:錢江晚報

  繼前幾天重慶計程車罷運之後,海南三亞、甘肅永登現在也出現了計程車罷駛事件,其中也發生了打砸計程車這樣的涉嫌違法行為。事件原因也都與重慶問題差不多,如計程車承包金過高、黑車橫行等。

  這當然不是因為重慶出租罷運的傳染效應,説到底,還是由于計程車特許經營體制下的積弊叢生,使矛盾處于一個爆發的節點而已。盡管説,針對罷運這樣的突發危機,目前政府的解決方案,應該説都是比較溫和、理性與有效的。像此前重慶的解決方案就可以為三亞、永登等地提供借鑒。但是,我們更希望這樣的罷運事件不再發生,這實際就需要,新的勞資博弈生態、工人權利表達機制能迅速生成。
  畢竟,就算其他地方可以照單處理類似的罷運事件,但社會恐怕也耗不起巨大的資源成本。當事情總是要鬧得那麼大,怨氣總要積累到造成公共傷害的程度,這樣的利益主張,即便換得訴求的利益協調,但由于付出巨大的綜合代價,比如,被不法分子利用,公民因情緒過激涉罪,社會資源遭到巨大浪費等等,所以就必須被遏止。那麼,在一係列出租罷運事件發生之後,能否催生出足夠理性的談判機制呢?
  最近發生的一係列罷運事件,恰恰也説明組織化博弈的嚴重缺失,很容易使相關問題的解決陷入困境。比如,在三亞罷運事件中,按照信訪條例,多人陳情需選派5人以下的代表反映情況,但是那些陳情司機們始終不願意選派代表與政府部門談判,以至于嚴重影響對突發危機事件的處理效率。出現這樣的現象,説到底,還是現在工人缺乏賴以信任的組織,比如工會並不能真正成為他們的維權娘家。而司機不願意主動出頭,顯然是考慮到對相關風險的規避。
  不論是此前發生的東航罷運,還是最近發生的出租罷運,敏感的“罷工”一詞都被公眾反覆提及。其實,無須諱言,既然已經事實地進入這樣的階段,那麼,就應該理性地進入到談判程式中。談判解決,是解決罷工問題的唯一出路。重慶解決出租罷運已經提供了這樣的范例。
  在當前發生的罷運事件上,我們卻看到司機不願作為“代表”出現,工會組織也處于某種失靈狀態,由此,從制度層面,來構建一個介于政府、資方、勞方三者之間的良好的談判機制,就應該提上日程了。否則的話,面對突發危機,我們就很難及時取得必須的使各方利益主體都能“保留面子”、“保證利益”的妥協框架。那樣的話,最終也不利于找到相關制度症結,來解決相關危機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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