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從計程車行業利益中脫身
    2008-11-11    晏揚    來源:光明日報

    至11月4日晚,重慶市計程車司機集體停運事件基本平息,大部分計程車已上路運營。重慶市政府新聞發言人表示,計程車公司擅自提高“份兒錢”是導致停運事件的主要原因,市政府已責成各計程車公司將“份兒錢”降回到去年的水準。6日上午,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與計程車司機座談,市政府也已決定對此次事件啟動問責制,並採取4項配套措施解決計程車行業面臨的問題,其中包括加強對降低“份兒錢”的監管,減輕計程車駕駛員的生活負擔,對現行計程車運營體制進行調研,推進運營體制改革等。

    此番重慶針對“份兒錢”和運營管理體制而出手的措施,算是抓住了根本,計程車行業的“份兒錢”,各地有不同的叫法,“指標費”、“承包費”、“管理費”等等。在重慶和上海等城市,多數計程車司機開的是計程車公司的車,司機相當于計程車公司的員工,承包公司的車輛,定期向公司上繳“份兒錢”理所應當。問題是,每月上繳多少“份兒錢”才算合理?按理説,計程車公司的運營成本(包括購車費用),再加上合理的利潤,平攤到每輛車、每名司機的頭上,這個“份兒錢”就是合理的。但實際上,計程車公司規定的“份兒錢”要遠高于此。比如在某市,一名計程車司機每天上繳“份兒錢”大約為400元,一輛車開4年,算下來,計程車公司可從每輛車那裏收到“份兒錢”50多萬元,而一輛車的售價呢?只有10萬元左右。
    看上去,計程車公司似乎很“暴利”,但很多計程車公司卻大喊虧損,難以維持——這話未必可信,但有一點是肯定的,計程車公司賺的錢,有很大一部分要用于購買計程車運營權,從哪裏購買?當然是從政府那裏購買。政府掌握著計程車運營審批權,並採取招標的方式,向計程車公司拍賣運營權,每允許一輛計程車運營,政府都要收一份錢,收費的名目,無非是“加強政府對計程車行業的管理”。而對于計程車公司來説,花錢購買運營權是明賬,為了取得運營權,各方面的打點總是免不了的,這又是一本賬。
    另一方面,政府拍賣計程車運營權,只面向計程車公司,而不面向個人,由此形成了“政府——計程車公司——計程車司機”的三級管理。這樣一來,貌似市場化的計程車行業,其實存在著兩大壟斷——政府壟斷著運營權,提高了計程車公司的成本,抬高了司機的“份兒錢”;計程車公司“壟斷”著司機,司機要開計程車必須依靠計程車公司,這種“壟斷”具有生殺予奪的威力,計程車公司任意提高“份兒錢”當然不在話下。雙重壟斷之下,計程車司機辛苦賺來的錢被層層盤剝,怨氣早已在心中積累,稍有火星就會引爆,計程車停運事件因而此起彼伏。
    不難看出,“份兒錢”只是計程車停運事件的導火索,深層的問題則在于計程車行業的運營管理體制。因此,要避免停運事件重演,維護計程車司機與廣大乘客的利益,計程車行業需要進行體制上的改革,改革的方向應是破除上述兩大壟斷,實行完全市場化。其中最關鍵的是,政府應從計程車行業利益中脫身,不再做計程車行業的“食利者”,廢除計程車運營權的行政審批,至少不應搞運營權拍賣。同時,降低計程車行業的準入門檻,允許社會資本或個人進入計程車行業,通過充分競爭盤活市場,真正讓計程車司機成為計程車行業的“主人”,讓廣大乘客成為計程車行業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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