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出租車罷運算不算可以容忍的方式
    2008-11-11    作者:鄢烈山    來源:珠江晚報

  人民網11月3日報道稱,重慶市主城區出租汽車11月3日全城罷工。現在,事件已基本平息。但此事值得我們反思。

  在企業所有制多元共存的今天,罷工算不算勞資博弈時"合理衝撞"的一種可以容忍的方式呢?
  毫無疑問,罷工是一種應該特別謹慎運用的維權方式,不到"最後關頭",絕不應該選擇罷工方式。這就是説,應該盡力把引發罷工的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
  從重慶罷運事件來看,有兩點是可以肯定的,一是政府有關部門長期不作為,沒能及時化解出租車司機們提出幾大問題。直到罷運,政府有關部門才承認天然氣加氣困難、黑車營運搶生意,而主要原因是今年有的出租汽車公司對出租車駕駛員所收的"份兒錢"每天增加了50元-70元,加重了出租車駕駛員的生活困難,引發了這次社會事件。我就不相信此前沒有出租車司機向有關部門反映過這些問題,為什麼要等到事情鬧大了,市政府才表態,"堅決糾正擅自提高行業收費的現象,並責成各出租汽車公司將'份兒錢'降回到去年的水平"?市經委為何沒能早日"通過積極爭取,每天新增10萬立方米CNG天然氣供應出租車,緩解'加氣難'問題"?那麼多爭搶客源的"黑車"平日憑什麼能在光天化日之下運行,交警路政等管理部門早幹什麼去了?
  如果不追問相關部門的不盡職,通過問責督促相關部門的公務員吸取教訓,卻一味追查是誰在"操縱"了罷運,這就未免有因果倒置、主次不分之嫌。
  再説工會。觀諸世界各國通例,正常的情況下,罷工都是由工會組織的,一個人數個人罷工根本不可能——那不過是自動辭工罷了。重慶這次出租車罷運顯然沒有工會的影子(且不談我國的工會現在有否可能組織罷工)。我估計,重慶市像別的許多大城市一樣,出租車司機根本沒有組織工會。如果是這樣,市總工會是有責任的,他們遺忘了一個行業。在沒有工會組織的條件下,工人(司機)們沒有合法與資方進行集體談判的可能,也不可能合法而有力地集體向政府有關部門表達訴求。在這種情況下來追究"幕後"組織者,就難免於理于情都欠豐了。一定要追查出來,那也等於成就了一個"為民請命"的群眾領袖,臭的不會是他。
  本文想説的,重點是,在罷工沒有合法的時候,特別要注意做好勞動者維權工作,政府部門、尤其是工會應該發揮為工人服務的作用。否則,矛盾積累,不讓罷工也會出現罷工,就像膿包總要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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