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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汶川地震,讓逐漸淡出人們視野的房貸險又成為大家關注的話題。不少網友討論:房子都震沒了,還需要還貸款嗎?對於沒有購買房貸險的四川人民,是否需要一面承受房屋倒塌的痛苦,一面繼續償還銀行貸款?央行近日&&,目前正在就震毀房屋的按揭貸款問題與有關方面協商,積極尋求一個既能夠保護商業銀行利益,又能保護好廣大民眾利益的兩全之策。 “住房毀了,但是從銀行拿了按揭貸款,怎麼處理?”
“工廠的廠房、設施都是用銀行貸款購買的,現在全部被地震摧毀,怎麼辦?”“貸款者無還款能力或已遇難,怎麼辦?”
5月12日,汶川地震,無數間房屋剎那間成為一片廢墟。而地震的余波正衝擊金融業信貸難題。地震震毀的房屋貸款是否還需繼續償還,成為災後民眾普遍關心的問題。
央行:正尋找妥善辦法處理地震後房貸問題
5月19日人民銀行與銀監會聯合發布《關於全力做好地震災區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第 1
號)》,通知稱,對災區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 在《通知》中,對於在地震發生前已經發放的貸款,明確表態“應給予妥善安排”。《通知》&&,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充分考慮到受災地區群眾和企業的實際困難,對災區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不影響其繼續獲得災區其他救災信貸支持。對借款人主動還款的,應及時周到地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 此前,針對地震震毀房屋的按揭貸款問題,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央行目前正在積極地採取辦法,並且與有關方進行協商,“請廣大受災群眾相信,我們一定能夠找到一個妥善的辦法解決好這些問題。” 蘇寧&&,這次大地震給內地金融服務業出了一些難題,包含災區住房毀壞後,民眾若不還款會産生不良信用記錄;彈性還款,又該怎麼還、誰來還。災區民眾重建家園需要哪些政策,哪些需要人行提供,哪些需要商業銀行提供,人行正積極研究解決這些問題。他指出,如果嚴格依法辦事,房貸是要還的,但現在情況很特殊,房子沒有了、人也沒有了,原來解決這類問題可以採用商業保險的辦法,但現在很多房子沒有參加保險。“特殊情況會採取特殊辦法,相信會給大家一個妥善解決的辦法,既要保護商業銀行的利益,也要保護廣大人民的利益。” 目前,大部分銀行明確&&,鋻於地震災區的巨大損失,出於社會責任方面的考慮,銀行短期內不會對逾期還款者罰息。對於未投保的受損房屋,預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將出資幫助修復。但是,由於我國開展房屋按揭的歷史還很短,期間遇大規模自然災害的情況也很少,無論在法律制度和實際操作中都留有不少空白,因此不排除今後出現爭議的可能性,還期待國家政策進一步明朗。
商業銀行:期待國家政策進一步明朗
“現在商業銀行也很頭痛這個事”,東亞銀行梁威博先生接受記者採訪時説,住房毀了應有專門的保險險種應對賠償,地震屬於不可抗力,對商業銀行和個人來説都存在一定風險。 中信銀行個人信貸部負責人對記者&&,按揭貸款銀行和貸款者簽訂兩個合同,主合同是借貸合同,還有一個是抵押合同。房屋抵押貸款屬於消費貸款的一種。從《民法》看,貸款者和銀行分別擔當債務人和債權人的角色,而房屋産權便是銀行發放貸款時收取的抵押品。但抵押品的滅失並不導致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關係的終結。銀行仍會繼續追索貸款人的剩餘貸款。 漢宇地産交易按揭部的倪岱爾&&,由於貸款的抵押品(房屋)已滅失,如果貸款者拒不還貸,可能會被銀行劃為壞賬,但這些貸款者今後的貸款信譽將受到影響,可能將無法再從銀行貸款。如果房屋倒塌,貸款人也已死亡,假如留有遺産,銀行則可以要求其遺産繼承人還款。
如果無繼承人,商業銀行可以進行呆賬處理。 採訪中,銀行界人士也&&,在此次地震中,有些貸款者即使生還,但已經無力償還貸款。銀行也只能要麼繼續追索,要麼當做壞賬處理,這也要看政府和銀行方面的態度。
法律界:債務關係不因抵押品的滅失而消失
銀行業人士認為,對於自然災害帶來的風險,借款人可以通過投保房貸險轉移。
那麼,保險業能否為地震受災房屋埋單呢? 平安保險有關人士&&,基本房貸險一般不保地震,主要保火災、爆炸、暴雨、颱風等條款列明的 13
種自然災害,但有的保單會將地震險列為拓展條款。目前,中行、工行等中資銀行房貸投保的主要為基本條款,即將地震列為除外責任,但東亞、恒生等外資銀行房貸投保一般會擴展地震條款。將地震列為拓展條款,通過對房屋損失情況鑒定,一般會按照標的金額的
80%
予以賠付。不過,即使在地震中獲得賠償,對於通過銀行貸款買房的人或企業來説,銀行仍將享受優先受償權。 根據我國保險業通行的《個人貸款抵押房屋保險條款》,由於
“ 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 ” 所造成的 “ 保險財産的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
。有律師&&,根據《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則,在保險合同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依據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在保險公司風險增大的情況下,按揭貸款者可以通過增加保費等方式,同保險公司協商重新確定保險條款。可是,這對已經發生損失的房屋顯然於事無補。 “從法律的角度上説,住房毀了,貸款還是要還的,借款還貸和屋毀人亡是兩回事。”中央財經大學校長助理、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史建平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
面對地震震毀的房屋是否繼續繳納房貸的問題,多家商業銀行和法律界人士均&&:貸款者與銀行之間的債務關係,不因抵押品 ( 房屋 )
的滅失而消失。也就是説,即使房屋全損,貸款者也有義務按月還清餘下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