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知識産權數成高新企業認定重要指標
    2008-04-28    作者:楊甲    來源:國家知識産權局網站
   國知網訊 日前,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詳細規定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明確將對主要産品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産權列入認定條件,並將自主知識産權數量等指標作為認定的重要標準。
  《辦法》稱,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産權,並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地區)註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將享受一系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並自2008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辦法》,通過複審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為三年,期滿後企業須再次提出認定申請。
  根據《辦法》,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將組成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同時規定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6個條件:一是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佔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産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産權;二是産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三是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四是企業持續進行研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發費用總額佔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一定要求,跟銷售收入挂鉤,包括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6%,年銷售收入5000萬至20000萬的比例不低於4%,年銷售收入20000萬以上的比例不低於3%;五是高新技術産品(服務)收入佔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六是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産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産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作為《辦法》的附件也一併公布,其詳細列舉了八大項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包括電子信息技術、生物與新醫藥技術、航空航天技術、新材料技術、高技術服務業、新能源及節能技術、資源與環境技術、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産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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