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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09 作者:楊甲 來源:國家知識産權局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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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下稱《協定》)在北京正式簽署,《協定》涵蓋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知識産權等諸多領域。根據《協定》,雙方將致力於建立和加強中國國家知識産權局(SIPO)及其他相關機構與新西蘭知識産權局(IPONZ)之間的合作。 《協定》明確,雙方認識到知識産權在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特別是在新數字經濟、技術創新和貿易方面的重要性。各方應當建立和維持透明的知識産權體制與體系,並重申《TRIPS協定》及雙方參加的與知識産權有關的其他多邊協定的承諾。雙方承諾將在通知和信息交流、合作及能力建設等方面進一步開展工作,鼓勵和便利各自政府部門、教育機構及其他在知識産權領域有利益的組織之間&&及合作的發展,並在提高知識産權權利及體系意識等領域開展合作。根據《協定》,各方可根據其國際義務,採取適當的措施保護遺傳資源、傳統知識和民間文藝。 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人員流動、投資等方面,《協定》就諸多具體問題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此外,《協定》還針對中新兩國在海關、檢驗檢疫等領域的合作做出了制度性安排。 據了解,該《協定》是我國與其他國家簽署的第一個全面的自由貿易協定,也是我國與發達國家達成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協定》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6年後推進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國實施黨的十七大提出的自由貿易區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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