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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大學保險學系主任張洪濤9日在接受人民網專訪時指出,盲目“退保”對參保人利益的損害很大,農民工應該慎重考慮退保問題。
張洪濤指出,根據相關規定,例如,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及其實施規定,非本市戶籍員工在深圳工作期間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滿15年,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就可以在深圳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勞務工如果盲目退保,年後換單位再重新參保,這樣的選擇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他們將來在退休養老醫療等方面的社會保障,勞務工急着要回家過年,可能大家都覺得拿一筆錢回家過年很高興,其實,從長遠來看,這樣是很吃虧的,有損於自己的權益。
從2006年8月以後,如果退保的話,只退個人繳費那一部分,也就是8%的個人繳費的部分,20%單位繳的部分就會進入地方的社保基金,所以勞務工來退保,如果退了保就享受不了養老退休的待遇。如果盲目退保的話,損害最大的還是勞務工自己的權益。因為盲目退了自己的養老保險,重新參保以後,參保的年限就要從頭算起,這將很大程度上影響到自己的養老保障、醫療保障,這樣得不償失。我覺得應該在制度上設計拓展帳戶的功能,如果農民工真正遇到了一些發生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絕症,難以支付醫療費,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的一些突發意外事件的話,造成了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時候,我覺得不要退保,可以制度設置拓展一下帳戶的功能,農民工如果能夠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經過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審核,能夠借一部分或者全部保險費積累的餘額,是否可以允許農民工通過拿他那張保險證做一些質押借款的方式,解決農民工在生産、生活面臨的資金困難,通過拓展帳戶的發展功能來解決,而不要輕易盲目地退保。(根據人民網直播文字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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