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徵點將碎步前進
    2007-12-25    魯寧    來源:廣州日報

  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的審議受到了輿論的廣泛關注。

  2005年10月那次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審議,政府在強大社會輿論壓力下,在道義層面大量“失分”後,才匆忙擬把個稅起徵點提高到1500元。但輿論仍不依不饒,修正案草案被迫交給民眾公開徵求意見,最終被“擠牙膏”式地上調至1600元。
  自此,要求繼續調高個稅起徵點的輿論壓力經短暫釋放後又開始繼續積累,今年下半年起,壓力再度頻頻見訴報章,假如再次上調起徵點的事在年底前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例會上沒有反應,那麼,明春全國“兩會”上,政府將在道義層面再次陷入“深度尷尬”中。鋻於此,這次財政部長謝旭人主動提交個稅法修正案草案,擬把個稅起徵點上調至2000元,顯然吸取了上回“道義大失分”的教訓——與其明春被動,不如趕在年底前主動表達姿態和誠意,爭取道義的也是政治的輿論主動。
  徵繳個稅的根本目標在於借助稅收杠桿調節貧富,但該目標在實際操作中實現的可能性太小,首要環節點是起徵點的合理設定。上世紀80年代頒行個稅法,起徵點是800元,那年月國內平均月工資是60元左右,起徵點高出國內平均工資13倍以上。換句話講,當年對高收入者的界定,至少是國內平均月收入的10倍以上。2006年元月開始,起徵點雖調高至1600元,看上去幅度不小,可當年全國月平均工資是1750元,意味着起徵點與“高收入”之間的倍數被悉數“貪污”掉不説,甚至降到了國內工薪階層月平均工資線以下。如此一來,意味着徵繳個稅的對象由原先的高收入群體,降格為普通的工薪階層,這與個稅法的法理邏輯並不相符,抑或更直截了當地挑明,它與目前構建和諧社會的集體訴求完全南轅北轍。
  由此分析出發,今次起徵點雖又調高400元,但今年國內月平均工資鐵定突破2000元。如此對比下來,於個稅徵繳,類似於“腦體倒挂”之荒唐勢必還要繼續下去。儘管人大常委會委員普遍認定2000元起徵點仍顯太低,甚至有委員建議一次性調高到8000元,但2000元的起徵點作為“政治意志”顯然已“提前成型”,提請最高立法機關審議無非是過個“堂”,走個程序罷了。
  然而,以上實話實説並非要全盤否定本次政府主動調高個稅起徵點的積極意義。這一次,政府能趕在明春“壓力大釋放”之前,主動為個稅問題“減壓”——按謝旭人的説辭,政府財政明年將由此少收300億元,怎麼説,也是政府主動“讓利”於民的舉動。
  在本文結尾我想再講兩點判斷:其一,本次調整後,後年或再晚些時候,起徵點還會再次提高。而今後一個時段內,起徵點之調高,很可能採取小步幅而快步走的策略,以使民眾每隔一個階段都能嘗到一次甜頭;其二,現行個稅法無論再作多少次修改完善,都只能是一部“夾生飯”似的法律,其先天性不足——要使該法真正起到調節貧富的作用,最終還得依賴個稅稅制及整個國家稅制的深層次改革。先破“制”再“立“法”——是為不破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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