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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訊
“以房養老”在西方已有多年歷史,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昨日(17日)&&,我國“以房養老”需相關制度配套,未來可能不失為一種選擇。 竇玉沛介紹説,“以房養老”的第一種方式是老年人把自己的房産交給由政府背景的公益機構或者銀行,然後老年人的養老費用由公益機構或者銀行來按月提供,到他病故後,剩餘的部分交給他的繼承人;第二種方式是“以房換養”:有些老年人把房子交給福利機構,然後享受福利機構的服務,他的房子由福利機構出租,等他過世後房産由福利機構處置;還有一種方式叫“以房自助養老”,就是把自己的房産提前賣給一個公益機構,公益機構一次性把錢給他,他再從公益機構把房子租回來,自己還住在家裏,自己付租金。 “由於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有一個過程,養老的資金、服務保障等方面需求較大,有些家庭承受起來有困難,採取這種方式也是嘗試,未來可能也是一種選擇。”竇玉沛説。 老人抵押房産後,每月從保險公司領取一筆養老金,過世後將房産交與保險公司。上世紀80年代中期,美國新澤西州勞瑞山的一家銀行創立了“倒按揭”這一模式,之後它便流行於歐美。在去年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上,在我國實行“以房養老”的提案一經提出,便引起有關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和人們的熱烈關注。 我國首個開展“以房養老”試點業務的保險公司——幸福人壽近期已正式獲得相關主管部門批准。老年人可將自己的産權住房抵押給保險公司,並從保險公司那裏獲取養老金,直至終身。上海市公積金中心也曾有“以房養老”試點方案出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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