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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用品網站“彤彤屋”成了網絡交易偷漏稅的代名詞。在主審該案件的法官眼中,“彤彤屋”案只是眾多企業偷漏稅案件中的一起,特殊之處僅僅在於案件偷漏稅發生在網絡交易中。然而,正是這一特殊之處引發了一場網絡交易稅的紛爭。這場紛爭關係着每一“全民網購”弄潮兒的切身利益,在某種程度上,也決定着剛“發芽”的中國電子商務的命運 是應該立刻開徵網絡交易稅,還是暫緩開徵步伐?應該把網絡交易平台上的所有賣家列為徵稅主體,還是僅僅針對大宗企業賣家進行徵稅?應該依靠傳統線下模式進行徵稅,還是順應時勢發展新模式?這一場由所謂“中國網絡交易第一案”——“彤彤屋”案所引發的紛爭,正有着越來越擴大的態勢。
個人賣家暫緩 “十一五”保護為主
“彤彤屋案,外界有所誤解,認為該案件發生在淘寶網上,實際上,賣家偷漏稅的行為都發生在賣家自行註冊的網站,而不是淘寶的平台上。”淘寶網公關負責人盧維興在聽到“中國網絡交易第一案”時立刻進行了澄清。 盧維興的態度可以理解。“彤彤屋”案在媒體上進行傳播後,不少網絡交易平台上的賣家感受到了壓力。淘寶網上經營嬰兒用品的一位賣家,接受記者採訪時説:
“我們在淘寶開店,原本只是想在工作之餘多一項收益。沒想到這可能觸犯了法律。”在徵稅範圍不明朗的當下,這並不是一個賣家的想法,而是大多數小本經營個人賣家的隱憂。 實際上,在上月進行的一次有關網絡交易稅的研討會上,不少專家也考慮到了相同的因素,認為對個人賣家開徵網絡交易稅,目前時機還不恰當。 盧維興透露,國家相關機構經過研究,基本上可以明確,對於個人賣家,目前還不宜開徵網絡交易稅。他同時透露,有關部門已經就稅收門檻進行了初步探討,可能的徵收門檻是,每筆交易200元以上,每月最低交易額2000元以上,部分網絡交易量較大地區,例如浙江省每月交易額5000元以上開徵網絡交易稅。 根據盧維興提供的信息,淘寶交易量每月2000元以上的賣家正逐步向企業經營轉化。隨着網絡交易安全受到越來越多買家的重視,淘寶鼓勵買家索取發票,這種形式下,交易量大的賣家為了能夠向買家提供發票,開始主動註冊營業執照。這一趨勢將逐漸把專事經營的大賣家和小規模交易的中小個人賣家區分開。 盧維興對淘寶現狀的介紹,實際上為徵收網絡交易稅提供了一個有效途徑。有關部門可以通過鼓勵和推廣買家索取發票,從而減少網絡交易稅收盲區。 同時,盧維興強調,電子商務“十一五”規劃,國家明確提出,根據目前電子商務發展現狀,要以引導為主,研究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所以,近階段,網絡交易稅應該還停留在研究階段,正式法律&&還有一段時間。
企業賣家納稅 第三方支付起作用
但在企業賣家本身就是成熟的徵稅對象上,專家和有關網絡商的態度基本上是一致的。 中國信息經濟學會電子商務專委會副主任王汝林就&&,企業賣家在線下本身就是一個企業實體,電子商務不過是提供了新的銷售平台,因此,在沒有專門針對電子商務的稅法&&之前,企業賣家應該按照國家現行的稅法按時足額納稅。 實際上,目前針對企業賣家,大部分C2C網站確實是通過與相關部門配合,以達到稅收部門對企業網上交易進行線下徵稅的目的。 據盧維興介紹,針對企業賣家可能通過線上交易逃稅的問題,淘寶通過開發第三方支付系統的稅收監控新功能,配合稅務部門徵稅。淘寶要求,所有企業賣家的支付寶賬戶必須與其在稅務部門登記的銀行賬號進行惟一綁定,稅務部門可以通過監控該賬號的金額往來,了解企業賣家的網絡交易情況,從而有效對企業賣家的線上交易進行徵稅。 儘管如此,但是,線下和線上交易統一徵稅仍然受到了部分專家的質疑。中科院研究生院管理學院副院長呂本富就提出,中國稅收徵管以手工填報、人工處理為主,要依靠這種“土辦法”,還不足以對電子商務進行成熟和有效的管理。 另外,對企業賣家的認定仍然存在困難。目前所謂的企業賣家,是指已經註冊登記為企業後又在網絡交易平台上進行線上交易的賣家。實際上,不少交易量達到一定標準的賣家已經在實質上接近企業賣家,但是,由於衡量賣家交易量的標準並不明確,目前還難以對這些“偽個人賣家”進行有效區分。
時機尚不成熟 全面徵稅問題多
浙江大學軟體學院副院長陳德人分析,近幾年來,電子商務在我國得到了飛速的發展,但是與傳統貿易量和總人口數相比仍然是一個小數目,和世界發達國家相比差距更大。 “在這種背景下就開始網上徵稅顯然不是一個好辦法,於國不利、於民不利,更於發展不利。”陳德人認為,目前大部分國家都對電子商務採取了積極鼓勵和政策扶持的方針,在中國,電子商務發展還需要花更大的力度來扶植。他的這一觀點得到了業內資深人士郭暮雲的認同。 郭暮雲認為,目前的網絡交易性質難以界定。“通過網絡,物品和現金的流動往往很輕鬆地跨越地理疆域,特別是虛擬物品和知識性的商品,沒有實體,再加上是跨國交易,到底應該適用哪個國家的稅收制度?” 實際上,郭暮雲提出的問題不僅在中國存在,在世界其他國家同樣存在。美國和歐盟之間關於相互跨地區徵收網絡交易稅、網絡消費稅的紛爭從2002年開始,始終沒有間斷,至今仍然在摸索和探討中相互博弈。 其實,目前世界上的很多國家在網絡交易稅問題上都是“摸着石頭過河”。作為電子商務發展處在爆發前夜的中國,同樣需要深入探討和摸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