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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的《人民日報》刊發文章質問:同工同酬有多遠?並且用這樣的語句進行了現實描述:同一個單位,幹同樣的活兒,聘用工和正式工、農民工和城鎮工、編制外和編制內,收入甚至會差出10倍。
其實眾所周知,這個問題並不是新問題,只是至今沒有解決辦法,人們並不關心這是為什麼,或許因為大家對此都已經見怪不怪了。在大眾集體沉默的狀態裏,我們的社會其實在很大程度上是默認“同工不同酬”的存在的,儘管這種帶有明顯歧視行為的工資制度讓很多人深感不快,但是現實有容不得大家對此有比較“出格”的行動。正如從河南農村到北京來打工的劉大姐説:“我一農村來打工的,怎麼能跟人家單位裏的正式職工比呢!要不是有熟人我還幹不上呢。”在一家中央級媒體做編輯已有7年的柴艷也説:“要是跟單位較真,人家不讓幹了怎麼辦?”(詳見7月16日人民日報)
我們能從這些幹着同樣的活、卻拿着比人家要低得多工資的人們的話語裏能夠感受到一種深深的無奈,為了保全那份工作,也為了能有一份固定的收入,工資低也並不在現實層面影響到他們(也包括筆者在內的很多人)對保護工作機會和維持基本生活而必須做出的努力。工資不平等的背後,涉及到各種“資格”的有無和享有程度,在這裡,我們也似乎看到了某種特權意識在現實中的橫行霸道,至少從工資待遇方面就活生生的把很多本來應該平等享受權利的人逼成了“弱勢群體”!
很明顯,現實的工資分配體制是與“按勞分配”的經濟理論背道而馳的,其基本原則已經在很多地方和部門已被嚴重扭曲。在這樣一個就業競爭十分激烈的時代,雖然“按身份分配”現象的不合理並沒有被媒體和大眾忽略,但是大家有點“熟視無睹”以至對此現象的反應還稍微有點麻木,這是應該高度警惕的。而對於相關的政策制定和考察部門來説,對一種被高度扭曲的制度如果沒有什麼具體的措施來加以改善的話,那麼潛伏在其中的很多矛盾不是沒有最終激烈爆發的危險的。
筆者覺得,要徹底改變“同工不同酬”的工資“制度”,最重要的一點是要打斷工資制度背後的權力推手,因為“同工不同酬”其實是一種“權力定價”,沒有任何公平原則可循,所謂的“編制內”、“編制外”正是某種權力使然。再者,很多人對自己不公平的工資待遇保持沉默,可能很大程度上也是源於對權力的畏懼,以至“同工不同酬”的“潛規則”逐漸演變成一種“顯規則”,“權力”也就心安理地不斷給予“特權階層”各種超出工資範圍的補助資金。
也許,打斷這只權力推手具有相當的難度,因為它可能傷及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但這並不就意味着不能“傷及”這些人的利益,要知道,革除不合理分配才可能算是真正的工資制度改革。關於這一點,人民日報引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蘇海南的話説:“同工不同酬現象的大量存在,根本原因在於體制轉軌還不到位,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其實,關鍵還是我們經常提到的“體制”問題,“市場化就業”本質上應該是“體制轉軌”的一種具體操作和實現形式,但是在很多實際問題的解決過程中,“市場化就業”都還只停留在理論層面,仍然是改革的一個大目標,我們離這個目標似乎還很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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