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綢製品産品質量抽查合格率為75.5%
    2007-07-10        來源:國家質檢總局網站

    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絲綢行業健康發展,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絲綢製品産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絲綢製品主産地浙江、江蘇、上海、廣東等4個省、直轄市49家企業生産的49種産品(不涉及出口),産品抽樣合格率為75.5%。
    此次抽查依據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産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和相應的産品標準,對絲綢製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染色牢度、異味、水洗尺寸變化率、成份、産品標識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抽查結果表明,涉及人體健康安全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異味3個項目全部符合標準要求。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1、少數産品pH值不合格。絲綢製品通常為直接接觸皮膚的産品,強制性國家標準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産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絲綢製品pH值的範圍是4.0~7.5。pH值過高或過低,會對人體皮膚産生刺激。抽查中有少數産品pH值不合格,均呈鹼性。
    2、少數産品色牢度不合格。強制性國家標準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産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紡織品耐水、耐汗漬、耐幹摩擦色牢度不低於3級。抽查中有少數産品耐水、耐洗、耐汗漬或耐幹摩擦色牢度不合格。
    3、個別産品水洗尺寸變化率不合格。水洗尺寸變化率俗稱“縮水率”,産品水洗後,尺寸變化過大會影響使用。抽查中有個別産品水洗尺寸變化率不符合産品標準要求,其中有1種産品水洗後褲長縮短10%。
    4、部分産品標籤標注不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GB5296.4-1998 《消費品使用説明 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説明》以及強制性國家標準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産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對産品的標籤標注有明確規定。産品標識包括:製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産品名稱、産品號型和規格、採用原料成分和含量、洗滌方法、産品執行標準編號、産品質量等級、産品檢驗合格證、産品的安全類別等。抽查中有部分産品標籤標注不規範,主要是産品執行標準、産品質量等級、洗滌方法、産品號型和規格、産品的安全類別未標注或標注錯誤。

  相關稿件
廣東:手機電池質量抽查四成不合格 2007-07-06
瓶裝飲用水産品質量抽查合格率87.2% 2007-07-03
啤酒瓶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質量公告 2007-07-03
82.5%的家用太陽熱水器質量抽查合格 2007-06-27
質檢總局:電風扇抽查合格率為91.7% 2007-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