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31商品調整出口退稅
緩解外貿順差過大 優化出口商品結構
    2007-06-20        來源:市場報
  新華社電 記者19日從財政部獲悉,我國將從2007年7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此次政策調整共涉及2831項商品,約佔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37%。
  據了解,為進一步控制外貿出口的過快增長,緩解我國外貿順差過大帶來的突出矛盾,優化出口商品結構,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産品的出口,促進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和進出口貿易的平衡,減少貿易摩擦,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於6月18日發布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規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
  財政部&&,這次政策調整主要包括3個方面:
  一是進一步取消553項“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産品的出口退稅,主要包括:瀕危動植物及其製品、鹽和水泥等礦産品、肥料、染料等化工産品、金屬碳化物和活性炭産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製品、一般普碳焊管産品、非合金鋁制條桿等簡單有色金屬加工産品,以及分段船舶和非機動船舶。
  二是降低2268項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稅率,主要包括:服裝、鞋帽、箱包、玩具、紙製品、植物油、塑料和橡膠及其製品、部分石料和陶瓷及其製品、部分鋼鐵製品、焦爐和摩托車等低附加值機電産品、傢具,以及粘膠纖維。
  三是將10項商品的出口退稅改為出口免稅政策,主要包括:花生果仁、油畫、雕飾板、郵票和印花稅票。
  財政部&&,鋻於此次調整以緩解外貿順差過大為主要目標,考慮到去年出口退稅政策調整設置過渡期出現的問題,這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沒有設置過渡期,而是將調整的政策內容提前一定時間公布,以使企業有提前準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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