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拖車費”是監管的怪胎
    2007-06-08    李輝    來源:現代快報

  北京廣源京達托運站的貨車發生事故後,請北京新通聯合汽車救援公司幫助拖車。新通公司把事故車拖了不到一公里,收費竟高達6060元,從而被事故車車主告上法院。6月6日,此案在宣武法院當庭宣判,車主訴訟請求被駁回。(6月7日《北京青年報》)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我們更應該思考一個問題———為什麼一些東西會游離於法律和市場之外?表面上看,此事依然在法律的框架內,但法律可以管是否明碼標價,是否強買強賣,卻不能管收費高低是否合理。奇怪的是,拖車費同時又游離於市場之外。我們知道,拖車市場現在依然是相對壟斷的,比如在一些高速上就只能由高速公路的服務部門來拖車。
  拖車費之所以長期游離於法律和市場之外,相關政府部門是有責任的,他們不該對違背常理的天價拖車費長期無動於衷。關於“天價拖車費”的新聞,已經不知道出現了多少,政府部門早已應該意識到的,這是一個法律和市場的空白地帶。既然如此,政府部門為何遲遲不出手,把拖車行為從市場上正式剝離出來呢?一間民房着火,消防來救火時談過價錢嗎?一輛車壞在路上引發交通堵塞,怎麼又不是公共事務呢?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