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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環境日這天,廣東省環保局公布了2006年全省環境狀況公報。公報顯示,廣州、深圳飲用水源達標率分別為67.9%和95.3%,屬於未完全達標城市。日前,廣州市公布了廣州飲用水源達標率為97.8%,與省環保局的公報相差30個百分點。(《新快報》6月6日)
數據“打架”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去年6月,廣州國土房管局公布數據,説5月廣州房價跌了2.5%;而國家統計局最新發布的數據卻説,當月廣州房價漲了1.9%。
到底誰的數據才準確呢?對於國家統計局數據與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數據出現“打架”的情況,合富輝煌市場研究部首席分析師黎文江&&,之所以會出現如此尷尬的不同統計數據,原因在於兩個部門採用了不同的統計辦法。廣州國土房管局採取的是房屋均價的計算辦法,根據到房産交易中心進行登記的所有交易數據,算出新建商品住宅的成交均價;而國家統計局則採取國際上通用的抽樣測試辦法,計算辦法不同,數據自然就不同。
老實説,黎文江的話屬於分析和猜測的性質,並且,我不認為他把問題解釋清楚了。我認為,儘管廣州和國家統計局採取的計算方法不同,這只會造成房價這個“絕對數”的不同,只要兩家統計方法與以前沒有改變,則同口徑相比的相對數不應該發生大的差距,不可能發生一升一降的反差。
那麼,這次廣州飲用水源達標率相差30個百分點,又是為何?看看解釋。省環保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陳光榮&&,出現這個差距,還是評價方法不一樣造成的。省裏採用的是一票否決制,即28項指標中一個指標不達標,就算這個月全部的水全部不達標。市裏採用的是權重法,即28個指標中一個指標不達標,就算1/28的水不達標。
解釋問題不等於解決問題。現在,關於房價、關於飲用水源達標率的差異,你們都解釋清楚了,這有意義嗎?難道想告訴我們,兩個數據都是對的?我們要問的是,我們究竟按照哪個數據來判斷問題,來採取措施?例如對於飲用水源達標率,如果達標率為97.8%,我們就會覺得很放心,質量很好;如果達標率只有67.9%,我們就會感到恐懼,缺乏安全感。我們應該弄清哪個數據更科學,更能反映真實情況。
事實上,用權重法計算飲用水源達標率,是對人民不負責。當某一種有害物質超標,這水應該就不能飲用,還談什麼1/28?假如在水裏摻了砒霜,也不過是砷超標,這水還能喝嗎?根據國家最新規定,從“十一五”開始,不再採用權重法評價飲用水源達標率,而是採用更加嚴格的一票否決制。那為什麼到了“十一五”的第二年,廣州市還用明令廢止的權重法來檢驗?大概就是想把達標率提得高一點吧?
只要不是才從火星上下來的都會知道,這些“數據打架”的背後其實是“利益打架”。這當然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兩種打架的數據雙方代表了不同的利益;一種是,打架的雙方,一方代表了人民利益,一方代表了本地利益,甚至是官員的個人利益。廣州飲用水源達標率“數據打架”,究竟為何,恐不難猜測。 |